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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领取生育金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时间:2013-11-27 14:02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对于在港澳台及境外生育的妇女,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或诊断报告(需要有医院盖章或医生签名)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复印件。

办理领取生育金等手续时一定要把材料一次性准备好,不然来回奔波很麻烦,您知道上海领取生育金具体需要哪些材料吗?爱贝小编告诉您,让您领取生育金时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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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金领取所需准备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独生子女光荣证未办理或者不能办理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非沪籍,准备上海市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医学证明; 
6)本人在本市开立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银行:工商银行、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农商银行);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书。
 
注意事项:
1.申领生育保险可至就近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就是说不是户籍所在的也可以);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人口计生部门盖章,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XX市婚入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3.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需要有医院盖章)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4.对于在港澳台及境外生育的妇女,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或诊断报告(需要有医院盖章或医生签名)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复印件;
5.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用标准A4纸复印,其中《生育医学证明》需单独复印;
6.所有提供非中文内容的材料需至相关资质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7.其他未注明情况可以到柜台咨询或致电12333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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