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0-06-17 17:19来源:互联网 作者:Zelda 点击:
南京市各区教育又陆续公布了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招生政策中包括了:各区人户一致规定、本区是否五年一户、统筹细则、动迁户入学等重要信息,2020年南京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家长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江宁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具体

 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0]4号)和《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含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和初中部,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落实法定责任,全面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办法,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区管学校、民办学校要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学籍管理员、校医、教师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学校要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强化法定责任意识,切实保障每个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关注残疾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等的入学情况。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联系电话: 51196334) 。
 
二、严格规范管理,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要求
 
1.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按本文件公布的招生时间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格公民同招纪律,规范招生宣传行为,所有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报名。
 
2.坚决落实免试要求。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笔试、面试(谈)、 评测等方式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3.严格规范招生与分班行为。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校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起始年级要按照省规定班额招生。
 
三、坚持公平原则,全面落实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1.切实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
 
2.全面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江宁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联系电话: 52705507,地址:江宁特殊教育学校内),明确科学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安置结果有争议的,可向区教育局普教科提出重新评估及安置申请。
 
3.落实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政策。在学校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授队伍人员、本市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学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育局普教科登记、审核(电话: 51196334,52284691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政策照顾对象名单应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四、加强过程监督,建立招生入学预警制度和招生信息平台
 
1.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依法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各学校应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公办学校的报名入学公告和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公开招生入学的相关信息。
 
2.明确电脑随机派位报名录取流程。有参加电脑随机派位需求的本区户籍儿童,根据学生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填报派位志愿。我区幼升小的适龄儿童可在民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统一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每个儿童只能领取一张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本区户籍儿童,也可以在本区原施教区公办学校正常报名。
 
五、严肃招生纪律,构建义务教育招生的良好生态
 
1.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违规问题曝光机制和通报制度。区教育督导部门将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监督电话: 52071234,52081234。邮箱:kej ian1@1 63.com
 
2.严格问责制度。区教育局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相应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
 
六、争取社会支持,营造良好教育氛围
 
各学校必须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区招生入学政策,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做好招生政策的正面宣传,提高政策的社会知晓度,同时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在招生阶段的工作时间内确保咨询电话畅通,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必须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避免盲目跟风择校;深入贫困家庭,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总结推广招生入学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积极宣传优质均衡发展成效和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努力为每名适龄儿童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创造条件。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江宁区小学招生人学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0年江宁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入学条件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教科审核批准(电话: 51196334 )。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含原乡镇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下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提示: 2021年秋季入学的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
 
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儿童父母离异、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父母中的一方户籍无法迁移的。
 
2.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1.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三)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可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儿童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户籍迁至产权房处,在户籍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四)本区户籍儿童的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力残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而学校难以正常接纳入学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由于历史原因购买小城镇户籍,但是适龄儿童家庭在户籍地无正式产权住房,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4.对于根据南京市人才政策落户、无房屋产权证家庭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应选择在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年龄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跟随其来宁务工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暂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随迁子女需在网上报名(相关的招生学校名单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申请入学,然后由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网报预约的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并签署报名材料信息查询委托书。
 
若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在本区范围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到我区民办学校就读,按照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入学和交费。
 
二、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入学办法。
 
本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校施教区及原乡镇中心小学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2020年全区公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适龄儿童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6:00,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26-27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9:00至7月
 
31日16:00, 随迁子女应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31日按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本区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审核材料时,领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
 
所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虛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二)民办小学入学办法。
 
有意向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本区户籍儿童,按民办学校招生户籍范围条件,于7月5-6日到民办学校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可在民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7月13-24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电脑随机派位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电脑随机派位。我区电脑随机派位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参加报名但未被电脑随机派中或被派中后选择放弃的,符合我区公办初中入学条件的,由原施教区初中正常招收入学。
 
三、相关要求
 
1.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各学校务必从严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安全保卫工作,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各学校要及时做好小升初交接录取工作。尤其要妥善做好困难生、问题生和特殊儿童学生的入学工作。
 
3.所有学校不得提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
 
4.学校录取工作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审批。新生录取名册作为建立新生学籍的凭证,一式三份,区教育局、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和招生学校各留存一份。
 
5.各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初中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规定报到日期,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本实施办法由江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电话: 52280527. 52281771、52778269,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2287159、52280951。
 
2020年江宁区部分公办小学施教区预览
 
一、百家湖小学
 
利源北路-秦淮路-临淮街-佳湖西路一白龙桥-佳湖东路沿线以东,秦淮新河-双龙大道-.上元大街以南(含水月秦淮天琴湾花园1-15幢和青春水岸家园),秦淮河以西,天元中路至天元西路以北。
 
二、岔路学校
 
1.双龙大道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秦淮河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2.秦淮河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中前社区机场村以西,宏运大道以北(含山水方舟、秦淮绿洲三期)。
 
三、诚信小学(百家湖小学分校)
 
宁丹大道以东,天元西路至翠屏山以南,南京机场高速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四、翠屏山小学
 
1.南京机场高速以东,秦淮新河以南,利源北路-秦淮路-临淮街-佳湖西路-白龙桥-佳湖东路沿线以西,天元西路以北(不含石马新寓)。
 
2.南京机场高速以东,天元西路以南,双龙大道以西,牛首山河以北。
 
五、东山小学
 
宁中巷-芙阁路-东沟巷-文华街以东(不含教工新寓),通湖路至文华街(汇景新苑北侧的文华街)以南,天印大道以西,上元大街以北。
 
六、将军山小学(百家湖小学分校)
 
1.宁丹大道以东,秦淮新河以南,南京机场高速以西,天元西路-翠屏山以北。
 
2.石马新寓小区。
 
七、江宁开发区学校(北京东路小学分校)
 
1.双龙大道以东,天元中路以南,前庄路-淮浦路以西,殷富街以北。
 
2.前庄路-淮浦路以东、秦淮河以南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八、江宁实验小学
 
1.秦淮河以东,宏运大道以南(含秦淮绿洲一、二期),竹山路-土山路-芙阁路-东沟巷-文华街以西(含教工新寓),外港河沿线以北。
 
2.竹山路至土山路以东,芙阁路以南,宁中巷-新医路-鼓山路-玉堂巷-桃园路-金桃路-金箔路-东新南路以西,新亭东路至新亭路以北。
 
3.双龙大道以东,新秦淮河以南,秦淮河以西,上元大街以北。
 
九、科学园小学
 
开源路-天元城小区以东(含天元城小区),
 
新亭东路以南,天印大道以西,科建路以北。
 
十、觅秀街小学(东山小学分校)
 
东麒路保障房万福路以北区域。(含怡景园、觅秀园、觅秀北园等小区)。
 
十一、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双龙大道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十二、南京晓庄学院弘景实验小学(暂定名)
 
天印大道-方山以东,弘景大道以南、以西,吉印大道以北。(含天瑞家园)
 
十三、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小学
 
丽泽路一弘景大道以东,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至龙眠大道以南,龙眠大道以西,芝兰路以北。
 
十四、齐武路小学(东山外国语学校分校)
 
弘景大道以东,芝兰路以南,龙眠大道以西,福英路至吉印大道以北。
 
十五、清水亭学校(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分校)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牛首山河-双龙大道-殷富街-前庄路-诚信大道以南,秦淮河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十六、上坊小学(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分校)
 
上高路-龙昌路-万安北路-万安南路以东,北与东麒路保障房区域、众彩果品、麒麟街道接壤,东与淳化街道接壤,绕城高速-长深高速以北。
 
十七、. 上坊新城小学(琅琊路小学分校)
 
1.长深高速以东,东麒路以南,上高路-龙昌路-万安北路以西,万安西路以北。
 
2.湖山路以东,万安西路以南,万安北路以西(含融侨悦城小区),倪塘路-福清街-康静街以北。
 
十八、上元小学
 
1.桃园路(江宁体育公园段)
 
1.江宁医院-新医路以东,上元大街以南,同夏路-金第路以西、以北。
 
2.东新南路以东,金箔路以南,天印大道以西,新亭东路以北。
 
十九、潭桥小学(江宁实验小学分校)
 
秦淮河以东,天元路以南,开源路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含横岭新寓一期)。
 
二十、天景山小学(南京晓庄学院实验小学分校)
 
1.天印大道以东,同夏路一东山客运总站-外港河-天景山公寓春秀苑以南(含春秀苑),长深高速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 -龙眠大道一天元东路以北。
 
2.开源路以东,科建路以南,天印大道-弘景大道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3.天秣路-兴民南路以东,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南,弘景大道至丽泽路以西,方山风景区以北。
 
二十-、未来科技城小学(游府西街小学分校)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洋山河以南,秣陵新河以西,正方中路以北。
 
二十二、文靖东路小学
 
1.天印大道以东,宏运大道以南(含安和家园、景祥佳团、爱涛尚逸华府、瑞祥佳苑小区)长深高速以西,上元大街至万安西路以北(含天鹅湖花园小区)。
 
2.东新北路以东,古庙北路以南,天印大道以西,通湖路以北。
 
二十三、永泰路小学(东山小学分校)
 
东麒路保障房万福路以南区域(含中粮鸿云、康居园、华庭南苑、华庭北苑等小区)。
 
二十四、月华路小学(力学小学分校)
 
1.龙眠大道以东,天元东路以南,长深高速以西,福英路以北。
 
2.高家边小区、新华社区、新林社区。
 
二十五、竹山小学(东南大学附属小学)
 
秦淮河以东,外港河以南,竹山路-新亭路-天元城小区以西(不含天元城小区), 天元路以北。
 
二十六、梅龙湖学校(竹山中学分校) ( 暂定名)
 
1.梅龙湖畔西侧商品房区域(104国道以南、宁杭高速以东、梅龙湖以西、采文路以北)。
 
2.雁冲路以南、东月桥路及采文路以东、胜利河路以西。
 
二十七、淳化小学
 
淳化社区、吴墅社区、青龙社区、青山社区、索墅社区,双岗社区唐家及上下漆图村,田园社区后村、松岗庙及岗下村等。
 
二十八、空港小学(百家湖小学分校)
 
来凤路以西、信诚大道以南、翔字路以东、华商路以北。
 
二十九、禄口第二小学(百家湖小学分校)
 
永欣新寓(含机场二期复建房)、天元新城(里外城)、玺禄苑(葵花社)、机场社区(一小区)、白云路社区茅村、永兴社区四角井与肖家山村。
 
三十、禄口小学(百家湖小学分校)
 
除空港小学和禄口第二小学施教区以外的禄口片区。
 
三十一、东吉湖小学(拉萨路小学分校) ( 暂定名)
 
滨湖西路以东,正方西路以南,科技大道以西,银杏湖大道以北。
 
三十二、东善桥小学(江宁实验小学分校)
 
东善桥社区,吉山社区,祖堂社区,霞辉庙社区,元山社区,胜家桥社区。
 
三十三、谷里庆兴路小学(江宁实验小学分校)
 
1.谷里碧桂园小区。
 
2.荆刘社区、周村社区、箭塘社区、向阳社区。
 
三十四、谷里小学(江宁实验小学分校)
 
谷里社区、亲见社区、双塘社区、石坝社区、公塘社区、张溪社区、柏树社区。
 
三十六、地铁小镇学校(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 暂定名)
 
1.东流社区、袁家边社区。
 
2.青龙地铁小镇楼盘,含九乡雅苑、中南山景花苑、恒大龙玥、誉峰苑、珑玥名邸、阳光城文澜府、招商正荣东望府。
 
三十五、东郊小镇小学(游府西街小学分校)
 
锁石社区、晨光社区(含东郊小镇、银亿东城)。
 
三十七、麒麟科创园学校(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建南社区、泉水社区,启迪、中海、富力及学校附近新开的楼盘。
 
三十八、麒麟小学(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麒麟门社区、麒麟铺社区及以上两个社区行政区域内的楼盘住宅小区。
 
2020年江宁区部分公办初中施教区预览
 
一、百家湖中学
 
机场高速以东,秦淮新河以南,秦淮河以西,天元中路-双龙大道一牛首山河以北(不含石马新寓)。
 
二、岔路学校
 
1.双龙大道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秦淮河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2.秦淮河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中前社区机场村以西,宏运大道以北(含山水方舟、秦淮绿洲三期)。
 
三、将军山中学(东山外国语学校分校)
 
1.宁丹大道以东,秦淮新河以南,机场高速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2.石马新寓小区。
 
四、江宁高新区中学(苏派教育实验学校)
 
1.丽泽路一弘景大道以东,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 -天元东路以南,长深高速以西,福英路-吉印大道以北。
 
2.高家边小区、新华社区、新林社区。
 
五、江宁开发区学校(江宁高级中学分校)
 
1.双龙大道以东,天元中路以南,淮浦路一前庄路以西,殷富街以北。
 
2.前庄路-淮浦路以东、秦淮河以南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3.秦淮河以东,天元中路以南,竹山路以西,科建路以北。
 
六、觅秀街中学
 
东麒路保障房片区。
 
七、南京晓庄学院滨河实验学校
 
南京机场高速以东,北与雨花台区接壤,双龙大道以西,秦淮新河以北。
 
八、齐武路初级中学(东山外国语学校分校) ( 暂定名)
 
天印大道-方山以东,弘景大道-芝兰路以南,龙眠大道以西,福英路至吉印大道以北。(含天瑞家园)
 
九、清水亭学校(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分校)
 
1.南京机场高速以东,牛首山河-双龙大道-般富街一前庄路一诚信大道以南,秦淮河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2.秦淮河以东、科建路以南、竹山路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含横岭新寓一期)。此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在清水亭学校初中部或天景山中学就读。
 
十、上坊中学(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分校)
 
1.原上坊片区各社区。
 
2.同夏路至湖山路以东,石羊路至天印高中以南,长深高速以西,外港河以北。
 
十、上元中学:
 
1.新医路-宁中巷-芙阁路-东沟巷-文华街以东,宏运.大道沿线安和家园、景祥佳园、瑞祥佳苑以南,湖山路以.西,金箔路至同夏路以北(含金箔路沿线外港河以南的金.陵天成、丝织厂小区)。
 
2.秦淮河以东,宏运大道以南,文华街以西(含爱秦湾、秦淮绿洲一期、二期小区),文靖西路以北。
 
十二、天景山中学(江宁高级中学分校)
 
1.竹山路-天元东路-莱茵达路以东,外港河-天印大道一同夏路-东山客运总站-外港河-天景山公寓春秀苑以南.(含春秀苑),长深高速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
 
2.天秣路-竹山路以东,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南,弘景大道至丽泽路以西,方山风景区以北。
 
3.秦淮河以东、科建路以南、竹山路以西、南京绕城高速(原称绕越高速)以北(含横岭新寓一期)。此区域的小学毕业生,可选择在天景山中学或清水亭学校初中部就读。
 
十三、竹山中学
 
秦淮河以东,文靖西路-文靖路以南(含教工新寓),东沟巷-芙阁路-秦淮中学-宁中巷-新医路-江宁医院-桃园路( 江宁体育公园段) -金箔路-莱茵达路以西,天元东路以北。
 
十四、梅龙湖学校(竹山中学分校) ( 暂定名)
 
1.梅龙湖畔西侧商品房区域(104国道以南、宁杭高速.以东、梅龙湖以西、采文路以北)。
 
2.雁冲路以南、东月桥路及采文路以东、胜利河路以西。
 
十五、淳化中学
 
淳化社区、吴墅社区、青龙社区、青山社区、索墅社区,双岗社区唐家及上下漆阁村,田园社区后村、松岗庙及岗下村等。
 
十六、地铁小镇学校(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 暂定名)
 
1.东流社区、袁家边社区。
 
2.青龙地铁小镇楼盘,含九乡雅苑、中南山景花苑、恒大龙珺、誉峰苑、珑玥名邸、阳光城文澜府、招商正荣东望府。
 
十七、麒麟科创园学校(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建南社区、泉水社区,启迪、中海、富力及学校附近新开的楼盘。
 
十八、麒麟中学(南外仙林分校分校)
 
麒麟门社区、麒麟铺社区、晨光社区、锁石社区及以上四个社区行政区域内的楼盘住宅小区。
 
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人学工作问答
 
1.《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新的政策性意见,教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文件提出了刚性要求;今年3月11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 2020)4号),对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教育部要求作出了部署; 6月5日,南京市教育局发布了《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对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为做好今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我区制定了《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今年上小学一年级,对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学小学需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应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普教科确认。联系电话: 51196334。
 
3.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的条件为: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監护人)一致,以及其他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学校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4.本区户籍小学新生报名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按公办学校招生通告及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到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预防接种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5.小升初入学报名为何需要小学学籍信息?
 
答:小学毕业生的学籍信息是初一新生注册的重要依据,学籍信息通常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小学名称等,入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应当与小学学籍卡保持一致,以确保初中学籍注册时的学生信息能对应上小学的学籍信息。外地来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也需准确提供相关学籍信息,否则无法在我区注册初中学籍。
 
6.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除了按照往年规定继续将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列为政策照顾对象外,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今年将公安英模、因公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子女也纳入政策照顾对象范围。此外,按有关文件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市2020 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纳入政策照顾对象范围。该政策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同样适用。
 
7.持“四老”房屋产权证的能否在老人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答:持“四老”(“四老”特指儿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可以报名:
 
一是儿童的监护人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
 
二是儿童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老人在同一户口簿上,且从未迁移过;
 
三是监护人、儿童与“四老”实际常住一起。
 
如果孩子的监护人名下拥有产权房,即使孩子出生后户口在“四老”处且从未迁移过,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移到监护人的产权房处,并在该产权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8.家庭有多套住房,儿童如何报名?
 
答:家庭有多套住房的,儿童和监护人应在同一户籍并.且实际居住。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簿到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
 
9.拆迁户的儿童怎样入学?
 
答:(1 )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取得其它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凭户口簿和拆迁安置协议,可在原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2)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凭分房通知单或结算通知单等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3)因货币拆迁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住房所属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
 
10.集体户儿童怎样报名?
 
答:孩子和监护人为集体户籍且无实际居住地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学校报名,由区教育统筹安排入学,确保江宁户籍的孩子在公办学校就读。
 
11.残疾儿童如何入学?
 
答: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区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我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对特殊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联系电话: 52705507,地址:江宁特殊教育学校内)。残疾儿童入学安置遵循“普校主体、普特融合”原则。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或休学康复后复学。
 
1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如何就学?
 
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其法定监护人应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入学,7月28-31日,区教育局将开放招生入学报名系统。外来务工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通过江宁教育平台( zsbm.jnjy.net.cn)或“我的
 
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申请入学,并按网上预约时间前往报名学校现场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提交: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江宁区符合政策的随迁子女都能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13.义务教育学校“公民同招”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 2019年,教育部和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中就已经明确了“公民同招”的要求,我市从2019年起开始试行。今年将全面实行“公民同招”,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提前招生和“指尖”招生。这个“同步”是指“同一个时间段”,并不一定是在“同一天”。今年我区招生报名入学工作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至7月底。
 
14.民办学校如何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答: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招生计划小于其小学部直升需求人数时,仅面向校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在保证小学部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要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5.怎么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答:有意向到民办初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就读的本
 
区户籍学生,可在儿童目前就读的我区小学或者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名大厅(地址:东新北路16号,电话:52281771 )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有意向到民办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儿童,可按照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电脑随机派位志愿需符合本人户籍和学校招生范围相关规定。幼升小的学生可在民办小学中最多选2所报名,小升初的学生可在民办初中和南京外国语学校中最多选2所报名。
 
报名后,学生如果被电脑随机派中(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报名的学生视同派中),需在7月13-24日期间到学校现场确认,完成后续相关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24日16:00, 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如果被2所学校同时派中,则需明确选择其中1所学校。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
 
16.参加电脑随机派位的儿童,是否可以在施教区公办学校报名?
 
答:我区户籍儿童不论是否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只要符合我区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都可以参加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正常报名,最终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正常入学。每个儿童只能有一张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17.电脑随机派位是由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来组织实施?
 
答:电脑随机派位由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操作规则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过程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公开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布。
 
18.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今年如何招生?
 
答: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由教育部确定的高中部具有高校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语类专门学校可以进行语言类测试。2020年,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生只进行语言能力测评,测评内容严格依据小学课程标准,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核把关。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8倍以上,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参加语言能力测评的学生名单。南京外国语学校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9.义 务教育学校能否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答: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20.如何保障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分班?
 
答:今年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深入推进均衡分班,促进教育公平。学校在新生入学后严格做到均衡师资、均衡生源、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实施意见》明确,要坚持阳光分班,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监管,督促学校按要求科学制定分班方案,均衡配置生源和师资;分班过程须主动接受行风监督员、责任督学、纪检.部门、家长和媒体代表的监督,确保程序规范,操作透明;对分班方案、分班结果、任课教师团队等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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