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幼升小16区的统筹细则
时间:2020-01-14 18:34来源:互联网 作者:佩奇 点击:
家长们最关心的就是每个区不同的统筹顺序了,由于每个区的统筹细则都多多少少会有些不一样,所以今天整理出了上海16区的统筹细则,让家长们可以更加清楚的了解每个区的统筹排序!
在上海升入小学,大多数家庭都会遇到两个问题,一个是民办能考得上吗?另一个是公办能对口进入吗?虽说公民办摇号最近被传的沸沸扬扬,但上海地区具体细则如何,我们目前不得而知。孩子的升学教育规划应该尽早制定、从长计议,而不是等年后细则出台再匆忙上手。
 
自从2018年上海实行公民同招政策以来,上海的孩子们要么顺利进入民办小学,要么直接对口或者被“统筹”到公办小学。这时家长们最关心的就是每个区不同的统筹顺序了,由于每个区的统筹细则都多多少少会有些不一样,所以今天整理出了上海16区的统筹细则,让家长们可以更加清楚的了解每个区的统筹排序!
 
以下细则来自2019年各区教委官网文件
 
徐汇区
 
【人户一致】
 
报名人数<计划人数,安排就近入学
 
报名人数>计划人数,学额部分按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区域内统筹。
 
【人户分离】
 
先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其他情况】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黄浦区
 
【人户一致】
 
报名人数<计划人数,安排对口入学
 
报名人数>计划人数,学额部分按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区域内统筹。
 
【人户分离】
 
报名人数<计划人数,在居住地对口街道根据以下情况安排入学: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
 
报名人数>计划人数,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④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先在街道内统筹安排,若报名登记数>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内统筹。
 
长宁区
 
1、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2、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① 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② 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静安区
 
【人户一致】
 
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2021年起,部分公办小学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3年以上)、房屋户主为儿童、父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
 
【人户分离】
 
优先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再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为原则,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
 
【其他情况】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杨浦区
 
【人户一致】
 
报名人数>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人户分离】
 
报名人数<学校计划招生数,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报名人数>学校计划招生数,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区教育局将结合本区实际,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学,按照“集中登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小学阶段全部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浦东新区
 
【人户一致】
 
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安排对口入学。户主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产证产权人须为户主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学生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父母(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8 月 10 日。
 
报名人数>招生计划数,招办将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
 
待区域内“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学生父母 (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为 8 月 10 日。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父或母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适龄儿童:
 
居住地有相应房产证的(产权人为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学生就近安排入学。
 
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情况】
 
动迁户子女入学: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安置房产未及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学校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学。另行租赁房屋居住的,统筹安排入学。
 
虹口区
 
【人户一致】
 
报名人数>招生计划数,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
 
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人户分离】
 
优先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其他情况】
 
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普陀区
 
【人户一致】
 
以“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和“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
 
【人户分离】
 
根据“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情况,按以下顺序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且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2.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3.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监护人、本人的房产证地址相一致;
 
4.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寄居的其他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5.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为其监护人的租赁房屋;
 
6.其他情况。
 
以上6类情况中的每一类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按顺序予以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于第一批验证日,带好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标准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未达到标准积分;购房、租房等情况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其他情况】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宝山区
 
【人户一致&人户分离】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1.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优先)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根据上述顺序统筹,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周边学校入学。
 
【五年一户】
 
2015年起,本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19年须迁入户籍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闵行区
 
【人户一致&人户分离】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免试招收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青浦区
 
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安置细则,安置秩序如下:
 
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同时,房产证权利人为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根据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归口入学。
 
2.当居住地登记报名与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未达到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按照以下顺序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办理入学登记。
 
(1)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2)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3)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4)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之外的其他直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办理的;
 
(5)户口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旁系亲属的,且于2019年4月23日之前迁入的;
 
(6)其他情况。以上几类情况都要根据户籍或实际居住的年限长短等实际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嘉定区
 
【人户一致】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等报名入学。
 
【人户分离】
 
优先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统筹安排顺序如下:
 
1.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相应的房地产证地址。
 
2.居住地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的租房地址。
 
3.若上述1或2的条件相同,则根据房地产证办理时间先后和租房居住的时间长短排序。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
 
【其他情况】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松江区
 
依据生源分布情况,结合本区教育资源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人户分离】
 
区教育考试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先安排“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其他情况】
 
1.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2.听力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到区教育考试中心进行信息登记,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奉贤区
 
 
人户一致&人户分离:
 
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当网上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根据人户一致(户籍与自有房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和本区人户分离实施方案,招生排序按以下顺序安排,额满为止:
 
1、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
 
2、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祖父母、外祖父母。
 
3、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本人,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4、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外祖母,拥有(或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5、适龄儿童人户一致,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6、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产权人为拥有部分产权的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本人。
 
7、适龄儿童人户分离,居住地为租赁房,且办理人户分离登记满1年。
 
8、其他情况。
 
 
二、具备相同条件安排顺序以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房产证办理时间长短相同的以适龄儿童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额满为止。户口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
 
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照以上顺序排序,经第一批公办学校验证和已分配入学,尚有余额时,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按照本区人户一致优先、同等条件排序靠后为原则,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金山区
 
【人户分离】
 
1. 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本人,并拥有主要产权;
 
2. 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3. 居住地产权人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并拥有主要产权;
 
4. 居住地为租赁房;
 
5. 其他情况者。
 
以上情况均要根据居住地学校学位情况和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年限的长短等因素在区域内统筹安排。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1)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区自有住宅类产权房的,在住宅类产权房所在地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入学。
 
(2)对符合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没有住宅类产权房,只有租赁房的,在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统筹安排进入周边的公办学校就读。
 
(3)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投靠类居住证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4)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者,在统筹安排时优先。
 
崇明区
 
【人户分离】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其他情况】
 
本市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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