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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小升初“人户分离”政策详情解读
时间:2017-08-27 13:03来源:互联网 作者:Tina 点击:
什么是人户分离?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而你又想选择在居住地就读。那么需要办理人户分离。例子:小明户口地址是徐汇的,居住在浦东新区,想在浦东新区就读。那么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了。
每年上海小升初都有一部孩子因为“人户分离”问题而出现入学难的情况!关于人户分离下文中做了详细的说明,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什么是人户分离?户口本上的地址与居住地的地址不一致,而你又想选择在居住地就读。那么需要办理人户分离。例子:小明户口地址是徐汇的,居住在浦东新区,想在浦东新区就读。那么就需要办理人户分离了。

如何判断人户一致?
 
房产证+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即可,一般来说,孩子与户主是直系亲属关系。至于住不住没有关系。但是部分学校对于亲属关系有要求,比如必须是父母亲,所以家长们要向对应的学校具体确认下!
 
例子:小明户口对口A学校,但是这套学区房你买来是挂户口的,不住,现在居住在B区(A学校不在B区)。只要你选择在A学校就读,依然算人户一致
 
小明的户口在A区,居住地在B区,小学在B区上的,初中想回A区上,可以吗?
 
是按照户籍对口处理的区县,就没影响。户籍对口是按照户口地段,不是按照学校对口。只需在报名时选择户口地就读即可。不需要办理人户分离。
 
小明户口和居住地是分开的,对应的学校当然也不一样,但是都在A区,这种情况算人户分离吗?会被统筹掉吗?
 
这种情况也算人户分离,如果小明在户口地有房产证,要报户口对应的学校就是“人户合一”,属于优先级;但如果报居住地对应的学校,就属于“人户分离”性质。
 
小明在居住地没有房产证,是租房,但又想读居住地对应的学校,应该怎么办?
 
可以,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开人户分离的相关证明,带上房东和他的房产证一起。
 
户口在A区,但是房子已经卖掉了,新房子买在B区,如果要报A区户口对应的学校,算“优先级”吗?
 
有困难,因为登记填报时需要填写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编码,这个是联网可查的,如果没有户口所在地的房产,很难被认定为人户合一的优先考虑。
 
户口在A区,但其实A区是外婆家,平时自己家住在B区,现在想到A区对应的小学报名,可以吗?
 
一般来说,房产证+户口本上的地址一致即可,但是同一个区的部分学校对于亲属关系有不同要求,比如有些要求必须是父母亲,有些则只需是直系亲属等,所以家长们要向对应的学校具体确认下!
 
父母一方是外地人,孩子户籍在上海,但幼儿园是在外地读书的,现在要回上海读书,该如何办理手续?
 
只要孩子户口在本市,且户口所在地有房产,产证主人和孩子是直系亲属,仍视作人户合一。
 
户口有年限要求吗?
 
各区细则不同,比如静安就要求满5年。
 
户口年限是刚性要求,还是仅在报名人数多于招收人数时才要看?
 
刚性要求。
 
2017年人户分离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手续?
 
根据本市有关文件的规定,2017年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读小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截止日为2017年4月23日)。
 
选择户口或居住地,填报后还能更改吗?
 
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各种情况入学顺序
 
第一梯队:人户一致(满足对口学校的要求(年限、孩子与户主间是直系亲属关系或报出生等)的优先)
 
第二梯队:人户分离(a.有房产b.租房或集体户口)
 
第三梯队:非沪籍
 
1、符合标准的积分居住证持有者(有房产优于无房产,积分分值高低等排序)
 
2、符合标准的临时居住证持有者(有房产优于无房产、临时居住证办理的先后顺序)
 人户分离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人户分离办理时,携带孩子一起,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在孩子就读的学校或各区县指定地点进行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在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选择让孩子在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A:有房产
 
携带材料: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小朋友户口本、小朋友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明等)
 
注:若非产权人携带孩子办理,还需要携带结婚证等能证明与产权人关系的证件。
 
B:无房产
 
携带材料:
 
户口本(并复印一张带有孩子身份号码的一页)、租赁合同(做备案登记)
 
注:具体到各区县可能略有差异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对口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3月15日前,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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