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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长宁区公办小学招生排序实施细则
时间:2016-04-01 08:55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今年,本市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www.shrxbm.cn),该入学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4月5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根据《2016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现就公办小学招生排序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按序安排: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台湾适龄儿童(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
3.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长宁区教育局2016年 3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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