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1.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教育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由基教科、考试中心、进修学校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区域教育布局和常住人口变化,按照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办法。实施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解决在招生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各乡镇事业办会同做好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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