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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时间:2016-01-20 14:20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适用范围细则。

上海市青浦区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申办条件
 
(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二)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三)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四)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五)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适用范围细则。
 
申请材料
 
本市范围内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由非本市学校申请转入本市学校的学生须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非本市户籍学生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原就读学校就读的相关证明材料、预防接种卡;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申办时间
 
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在青浦区教育局中教科、小教科集中登记审核、统一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本区学校学习。
 
办理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55号
 
咨询电话:69732540、69732530
 
青浦教育:http://www.q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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