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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
时间:2016-04-01 15:42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随迁子女招生。各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随迁子女招生。各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各项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条件)

申请人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申请人持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

 

第三条(申请材料)

积分申请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加分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和社保记录;或者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申请人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与各证件地址须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普通商品房产权证;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二)加分材料

1、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父母一方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4、父母一方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年在本区的纳税明细;

5、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本市户口簿。

 

第四条(材料受理)

申请人的父母在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递交的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各镇进行初审。材料符合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的,当场退回。2016年6月30日是随迁子女办理小学、初中入学手续截止日。申请入学不成功的,在截止日之前可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第五条(审核与积分)

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按照积分入学审核的有关规定和流程,协调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2016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进行积分和核定。

 

第六条(网上信息登记)

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和确认工作。

 

第七条(告知与复核)

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在规定时间内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接受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积分复核申请,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第八条(入学安排)

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学位数,按照积分高低,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第九条(管理与监督)

区教育局加强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完善监察工作机制,依法依纪查处积分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相关责任)

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如发现申请人或其父母在申请积分入学过程中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行为的,或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人本区积分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

本办法由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附则)

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年级(初中预备班)入学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

 

 
2016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2016年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积分入学告家长书(样张)
为了做好来奉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工作,现定于2016年3月19日、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在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受理随迁子女就读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
请申请人父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社区受理地点(XX路XX号)办理入学申请。
 
 
注:4月8日镇(社区、开发区)在网上公示符合入学登记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
2016年6月30日是随迁子女办理小学入学手续截止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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