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jun  发表于 2014-2-25 15:27:08| 1432 次查看 | 2 条回复
天山第一小学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2013年度第二学期天山第一小学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索取号:3101050030-302002-2014-0017 发表日期:2014-02-07(来自单位:天一小学)


天山第一小学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

每生每学期3000元

沪教委财【2007】第8号

华侨子女、持有《上海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随班就读的,以及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收费标准等同于本市户籍学生。

二、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1

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每学期100元

沪教委财【2013】80号

学生自愿,多退少不补。需填写家长征询单,用于春秋游等。教育局备案。

2

校服费

每生每套不超过300元

沪教委财【2013】80号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校服需做好“双送检”工作,保证质量合格。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每学年90元

沪教委财【2013】80号

学生自愿,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目前按照沪府办发〔2012〕71号执行。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4

餐费

每生每餐8元

沪教委财【2013】80号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按月收取。需填写家长征询单。教育局备案。

取消收费的项目及困难学生收费减免政策

 

1

取消每生每学期杂费50元、课本和作业本费150元;取消国家规定的学生防疫和常规检查费用;取消实施素质教育教学活动费用:观看电影、参观考察等;取消新生报名费、晚托班管理费、搭伙费、午餐管理费、毕业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取消公办小学外省市学生借读费。

2

根据沪财教【2008】14号、沪财教【2012】61号以及沪教委财〔2012〕123号文件精神,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民政部门审定的本市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享受免伙食费及课外教育活动费政策。本市户籍农村户口(父母一方为农村户口)学生享受免伙食费政策。

监督举报电话:长宁区物价局22051132  长宁区教育局22050722、22050723

天一小学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Luao000  评论于  2014-2-25 15:30:00
一个有素质的人
duelu  评论于  2014-2-25 20:18:00
路过盖个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