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北京 > 升学择校 > 升学择校 >
2018年石景山区本市户籍无房承租人适龄儿童入学审核办法
时间:2018-05-03 11:23来源: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作者:沐言妈 点击:
石景山区内实际居住证明。房东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东现场签属《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有效期内的租房协议、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租赁费的完税证明(应注明房屋地址)、水电费原始发票等。

石景山区2018年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适龄子女小学入学审核办法

 
一、办理时间:
 
2018年5月18日(下午1:30—4:30)
 
二、办理时所需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1.全家户口簿、出生证明。(若全家户口没在同一户口薄上,还应提供结婚证明)。
 
2.在石景山区工作的法定监护人规范有效的劳动合同。
 
3.  2018年5月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上时间为自2015年5月至2018年3月且单位名称应与所签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4.石景山区内实际居住证明。
 
租房:房东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房东现场签属《承租人子女使用房屋入学知情同意书》、有效期内的租房协议、依法缴纳出租房屋租赁费的完税证明(应注明房屋地址)、水电费原始发票等。
 
三、审核标准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本市常住非石景山户籍。
 
2. 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
 
3.法定监护人中一方在石景山内合法稳定就业满三年。
 
4. 法定监护人在石景山区内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满三年。
 
5. 法定监护人在三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6. 租住房屋信息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已登记备案。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石景山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石景山区八角北路51号2号楼)。
 
咨询电话:6886.5852
 
 
石景山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
2018年5月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

分享到:
[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

匿名评论?也可先注册登录,或选择快捷登录: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