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udong688  发表于 2014-4-28 11:28:56| 1347 次查看 | 3 条回复

女儿马上要上小学了,这是进入了义务教育阶段。所谓“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学校教育,做为家长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儿童入学;作为政府必须提供儿童就学的学校。也就是家庭和国家政府都有各自的义务,不承担这项义务就得担负法律责任。

现在的教育主管部门有个幼升小的规定:“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就近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 (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 (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在施教区就近报名入学。”

以儿童的户口就近报名入学,完全正确,这样方便儿童的上学,节约社会成本。独生子女的政策,现行的家庭结构基本上多是4:2:1,儿童的直系亲属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儿童的父母为生计而忙碌,在法律上他们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不可否认的是,孩子多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甚至三代同堂。教育局的规定,看起来合理,但“三者一致”就有难度了,这就可能无法报名入学。

我和老公结结婚后,我们俩虽生活在一起但是不开伙的,吃了娘家吃婆家,户口也没动过,有了孩子后,孩子的户口落在我婆婆家,也就是他们祖孙三代同在一个户籍,我的户口孩在我家里,现在孩子要上学了,说是户口迁过去,但婆婆家那边的派出所说未必同意迁入,说要再找找人,就是要塞钱啊,现在还没办。老公的户口是三代同堂的,住房的产权证当然是他父亲的,这就做不到“三者一致”了。难道要他们父子赶快去做产权过户?

这下我真急了,我又注意了这件事,我从不在意什么名校,我从小就随意上学,一路读到大学毕业,能够了解读书在于勤奋和天赋,而不在于择校。儿童就近入学,何须设置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家庭送孩子就近入学教育局卡着,小孩不能入学责任谁负?对于现在的教育制度真是无法让人接受,难道以后的孩子都不用上学了吗?

就发这么点爱币,塞牙缝都不够!
sdhjyydhs  评论于  2014-4-28 11:47:08
帮顶拿米。。。。
Cheap Michael Kors sadds
duke28  评论于  2014-4-28 12:50:46
路过盖个章
笑笑小飞象  评论于  2014-5-8 09:45:18
说的太对了,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