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鑫鑫  发表于 2013-5-10 09:53:48| 1714 次查看 | 3 条回复

杜绝一人名下无房钻限购政策空子【房价,户型、位置、限购】

新政规定,从今日起,申请家庭购买限价房和经适房时,申请人夫妻双方应共同与房屋销售单位签订买卖合同,办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记手续。

对这一变化,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经适房、限价房本身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来申请的,审核的标准是家庭的收入、资产、房产等,而且是以家庭的人口等因素确定配售房源的户型大小。“如果房屋产权只登记在其中一位申请人名下,与实际按照家庭人口结构确定的分配方案不符。申请家庭所购买的经适房、限价房也应是家庭共有的房产,应该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这位负责人说。

另一方面,也存在着所购保障房登记在一个人名下,另一个人名下则是无房,有可能会钻限购等政策的空子,违法骗购,再用另一个人的名义去申请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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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春刚丹  评论于  2013-7-10 23: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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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pd  评论于  2013-7-14 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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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rnv  评论于  2013-7-14 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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