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辣椒  发表于 2013-4-17 15:05:18| 1418 次查看 | 2 条回复

一、宝山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对象?

答: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户籍变动和居住地变动以先入户时间为优先),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均属本次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对象:

(1)招生区域内常住户口(幼儿户籍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其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的为有效);


(2)根据市ZF“关于开展本市户籍人员居住服务和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试点街镇本市户籍持有《居住地登记回执》;


(3)公租房内居住的本市户籍幼儿,且持有上海市公租房入住证明;


(4)应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的,且有有效动迁证明和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5)非本区域户籍但长期居住的父母和孩子,持有招生区域内产权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


(6)持有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引进人才《上海市居住证》B证(CW9打头的)(有效期在1年及以上的),并持有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


(7)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籍已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明》,且父母持有一年以上居住证明。


* 各镇外来务工同住子女还可到相对就近的持有宝山区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三级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手续。


* 3—6岁智力、听力、自闭症等有障碍的儿童可以到有特殊教育办学点的幼儿园登记。(具体请看“2013年宝山区托幼机构招生通知”)


二、宝山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办法?

答:1.统一报名

2013年4月下旬,由区教育局统一颁布招生通知书,全区各级各类幼托机构按通知要求,分别在幼儿园公示栏内公示招生信息,公示二周后,统一接受适龄幼儿的报名登记。


2.联合招生

考虑到地域新生分布不均匀,报名登记幼儿园不一定是录取幼儿园,由镇教委或托幼学区统一协调,相对就近入园,确保各园招生名额依法均衡安排。


3.通知送达

根据幼儿园接受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三年学前教育的原则,实施分批录取,所有入园通知书均在8月5日前送(寄)达。


三、宝山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时间?

答:第一阶段:4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公示幼儿园资源配置、收费标准、基本建设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办法等招生信息。

第二阶段:5月11日—5月20日分批报名登记。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报名登记时间。登记人数若少于幼儿园入园计划时,幼儿园应如数安排好入园;本辖区内幼儿报名登记人数超过幼儿园入园计划数时,报告学区或镇教委,由各学区、镇教委本着统筹就近的原则,做好协调,相对就近安排适龄儿童入园。

第三阶段:6月20日至8月5日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宝山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协调方法?

答:根据幼儿园办园规模招生,首先解决区域内户籍幼儿和享受公租房幼儿,然后解决持有长期居住证明(如有产权证)的幼儿和人才引进居住证明的幼儿,再适当解决非本市户籍幼儿(本市动迁户幼儿优先)或无长期居住证明在本地临时居住年限长的幼儿。公办幼儿园资源有限,若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建议家长选择周边民办幼儿园及民办三级幼儿园报名入园。


五、宝山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

答:宝山区2013年幼儿园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是:66592836



为了孩子我爬我爬,咦~怎么总是没尽头呢!
yxfcjj  评论于  2013-4-17 15:19:55
支持一下
snake312  评论于  2013-4-17 15:19:58
向LZ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