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长宁区中心医院,护理人员在照顾被父母遗弃的婴儿。早报记者 孙湛 图
  东方网5月7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中山公园“弃婴”的母亲终于出现了。昨天上午,一名24岁的重庆女子来到派出所认领儿子,称因与丈夫吵架,一怒之下两人扔下了孩子,各自离开上海。
  目前,华阳路派出所已受理该事件。由于认领孩子必须完成一定手续,要做DNA比对,孩子目前仍在医院接受照顾,现相关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吵架因丈夫不抱儿子
  前天下午1时30分许,有市民在中山公园附近发现了一辆婴儿推车里有一个三四个月大的男婴,旁边并未有家长陪伴。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婴儿带回派出所并送医院照料。警方微博随后发布消息寻找男婴父母。
  昨天8时30分,一名女子来到了中山公园,询问门卫和工作人员,前天有没有一个男婴被扔在这里,她是孩子的母亲,正在寻找孩子。工作人员回答说,他们曾经看到男婴,孩子已被派出所带走并安置好了。该女子随即拨打110。
  昨天8时40分,该女子被华阳路派出所巡逻民警接到了派出所。她自称是婴儿的母亲,还出示了小孩出生证和U盘,“里面有宝宝的照片,这也可以证明我是他妈妈。”
  她告诉民警,自己和孩子的爸爸原来是带小孩到上海来做例行身体检查。后来就去中山公园玩,游玩途中,她跟丈夫说“你抱抱小孩”,但丈夫说不抱。两人便吵了起来,赌气走了,小孩却被留在了公园。民警询问女子为何遗弃小孩,她的回答是“就是不开心,也没什么原因”。
  律师称尚未构成遗弃罪
  自称男婴母亲的女子今年24岁,她丈夫也是20多岁,夫妻两人是重庆人。吵架后,两人各自乘车离开了上海,女子返回打工地无锡,其丈夫则去了重庆。昨天,女子非常后悔,赶回了上海,到派出所欲将孩子带回。
  民警告知该女子,认领孩子必须完成一定手续,要做DNA比对,现相关认定工作正在进行中。
  长宁警方表示,无论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赡养老人和抚养小孩都是义务,而遗弃老人或者小孩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上海惠城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对此表示,事件中年轻父母意气用事,将孩子遗弃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未尽到应有的监管义务,属于监管不力。作为当时婴儿的唯一在场法定监护人,这对父母将孩子遗弃在公园这样一个人口流动密度较大、人来人往的公共场合而不顾,显然是不适当的。
  不过考虑到事件未导致婴儿发生人身伤害等后果,次日其母亲也赶去派出所认领,这种行为还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遗弃罪的标准。但这种放任监管的行为仍应得到批评教育,一旦造成婴儿被动物咬伤或其他人身伤害,将被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0035430  评论于  2012-5-9 12:29:54
楼猪好
祺天小圣  评论于  2012-6-6 00:21:54
我看了我走了
uwmso  评论于  2012-6-7 01:14:45
嘿嘿嘿
bujjdx  评论于  2012-6-7 01:19:53
自带一张小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