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mike 于 2012-2-11 23:02 编辑

消息一: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春节佳节将至,企业陆续放假,但也有不少企业员工得在假期坚守岗位。大家会关心加班费怎么计算?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1月22日(除夕)、23日(大年初一)和24日(大年初二)三天加班,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  安排的通知》,2012年春节放假安排为1月22日至28日,放假7日。1月21日(周六)、1月29日(周日)照常上班。其中1月22日、23日和24日为法定节假日,1月25日、26日、27日、28日共4天为休息日。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1月22日、23日、24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同时,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安排补休来冲抵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

1月25日、26日、27日、28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该负责人强调,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则按劳动者实际工资标准确定,但不得低于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1月份我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13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小时。

记者简单地算了一下,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发放工资,该员工在春节1月22日、1月23日、1月24日当天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320÷21.75×300%=182元;而25日—28日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为:1320÷21.75×200%=121元。

此外,由于今年的春节来得比较早,虽然1月份有14个休息日,但不少上班族却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加班,才能完成整月的任务量。而1月份的14个休息日中,只有元旦当天和春节前3天为法定假日,其他10天都是周六周日正常休息日和调休日。记者算了一下,如果市民在这14天都加班的话,最低能拿到1938元加班费。

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据了解,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消息二:“节日”、“假日”各有标准

春节期间,一些人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坚守工作岗位。针对劳动者普遍关心加班费如何计算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人士提醒说,春节期间在“节日”和“假日”的加班费计算标准不一,劳动者应谨防用人单位一概而论。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对在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都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有关人士介绍说,一些用人单位借故不支付加班工资,一些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套用的标准“就低”不“就高”,变相侵占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

按有关规定,节假日有两个含义,即节日和假日。春节期间,初一到初三为法定节日时间,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不能安排补休;初四到初七为假日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提醒说,用人单位也应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定额任务的计件单价300%、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前三天补休不能抵加班

据专家介绍,大年初一、初二、初三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即使安排了补休也不能代替加班费。接下来4天为一般休息日,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不支付则需安排补休。实行小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相应的加班工资待遇。

据介绍,计算加班工资应当按每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即加班工资计算基数除以20.92,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基础上再除以8。春节期间每日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加班费基数该如何计算呢?据介绍,对于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集体协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上述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例如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66元/小时;初一至初三每天加班工资不得低于111.84元。

警惕加班变值班

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掌握的情况,部分用人单位以“值班”、“当班”等名义,模糊法定的“加班”概念,从而逃漏加班费。在安排春节加班的用人单位中,仍有相当一部分不给或少给法定加班费。有的用人单位故意回避“加班”的概念,取而代之以“值班”、“当班”等提法。例如,规定“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春节轮流当班”、“春节值班每人每天发30元”等。

专家指出,用人单位将“加班”称为“值班”的做法,是一种文字游戏,但逃避不了法定义务。目前,我国除了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单位中占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另有规定之外,凡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都受《劳动法》调整。有的企业将行政事业单位里的干部“值班”概念,偷换到“加班”的员工头上,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临时工也有加班费

春节期间做临时工有加班费吗?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任何劳动者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加班都有享受加班工资的权利,长期工、合同工、临时工等任何身份的劳动者都应在加班时拿到加班费。对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不按照支付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红包不能算作加班费

私企员工小张说:节假日加班特别多,但公司都没提过加班费的事,我们找老板侧面打听了一下,听说最后加班费算在年终红包里。“我不明白,红包是红包,加班是加班,怎么成了一回事?”

一些单位有春节发红包的习惯,这能不能代替加班费呢?对此,有关人士表示,红包和春节加班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否则就是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监察部门近日发布的消息,最近举报投诉加班费问题的白领数量激增,投诉主要集中在企业不支付加班费或用年终奖等方式抵扣加班费,但是由于不了解法规,很多白领都默认了企业的违法做法。     

加班工资、津贴福利不计入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保障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的一项基本制度。截至去年9月底,全国31个省份都颁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但一些地方的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不容乐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检查发现,餐饮、超市等服务行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较差,员工加班加点的工资和各种津贴福利被计入最低工资,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

春节加班费怎么计算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将加班工资、津贴福利等计入最低工资的现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工作8小时)内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须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低温津贴及相关福利待遇不能计入最低工资。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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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过后,我们就想好好歇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