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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雨花台区中学招生报名细则出炉
时间:2013-05-27 12:23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学生,于6月2日至3日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按照市局有关规定在相应的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中填报一所。

 

为做好2013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南京市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3】2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各初中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一把手校长任组长。各初中校招生工作小组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招生,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公开、公正、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

二、报名要求

1.在我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在外区借读的我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区教育局办理升学登记手续。

2.关于户籍审定的说明

应届小学毕业生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就近入学。

(1) 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 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等情况的;

父母离异,毕业生的户口随法定监护人(有产权证)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 毕业生的户口随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 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户口落在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 户籍审定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 毕业生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证明和有关材料,由新购房屋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② 毕业生的户口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所在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入学。

③ 毕业生全家无产权住房,且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分离的,由毕业生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户籍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关于电脑摇号(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

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有参加电脑摇号需求的学生,于6月2日至3日在毕业小学领取电脑摇号志愿表,按照市局有关规定在相应的民办学校或南京外国语学校中填报一所。跨区借读生应于6月2日至3日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填写电脑摇号志愿表。

三、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1.本区各小学应在规定日期内统一组织毕业生的升学报名工作。

2.各校应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证学范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3.各初中校应下发《公办初中学校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并规定报到日期。逾期不报到的,责任自负。

四、民办初中校招生

南京民办实验学校招生分为电脑摇号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计划比例为4∶6。电脑摇号招生对象是具有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摇号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摇号、等额录取”的办法。报名人数未超过电脑摇号招生计划数时,实行全额录取,未完成的电脑摇号计划可转入自主招生计划。

南京民办实验校电脑摇号工作将在全市统一时间,按照统一程序,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五、特长生招生

经南京市教育局批准,雨花台中学招收10名体育特长生(男子足球),10名艺术特长生(管乐、舞蹈)。特长生专业加试报名时间为5月3日至4日。专业加试时间是5月18日。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电脑摇号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并于5月20日至24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录取名单,打印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并将区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生办备案。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201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公办初中接纳为主,待我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做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 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3. 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4. 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5.毕业小学的学籍材料。

七、照顾对象

按照南京市教育局《2013年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对南京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南京市“紫金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的子女;南京市“321引进计划”中海外高层次回国人员子女等。

八、日程安排

5月1日—2日,跨区借读生回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

5月20日—24日,初中校上报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名单。

5月27日,区教育局公布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6月2日—3日,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电脑摇号志愿。

6月7日——9日,在本区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各就读小学进行初中升学报名。各初中学校审核录取。

6月22日,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学校电脑摇号。

6月23日,开通电脑摇号结果查询电话。

8月10日前,学校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将新生名单张榜公布。任何学校不得让学生提前或推迟入学。

9月10日前,各初中校完成录取审批手续。

9月30日前,各初中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九、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雨花台区2013年初中学区划分一览表

雨花台
中学
雨花东路至宁溧路:晨光巷、西羊巷、丁墙村、雨花村(养回红村)、大桥机器厂宿舍;雨花西路至警官学院(雨花西路128号除外):雨花路、普德村、普德花园、钱家村、四季经典、四季阳光、能仁里(16号大院除外)、能仁里一村、二化机宿舍、电信局宿舍、安德里、安德里小区、龙福小区、龙福山庄、自行车厂宿舍、安德门、警官学院;长虹路铁路以东双号244号、单号391号始:绿岛华庭(441号)、窑岗村、锦虹美苑、雨虹雅苑、观云国际;宁南新区:康盛花园、玉兰山庄、仁恒翠竹园、翠岛花城、花神美境、阅城国际花园、蓝筹谷、郁金香花园、君子兰花园、望江矶、郁金香路12号和16号、泰龙家园、花雨南庭;农花村,花神庙村、省地质工程勘察大队宿舍;君悦湖滨、宏图上水园、蓝筹谷;双龙嘉园。
共青团路中学
雨花小区15村、邓府山庄、邓府苑、公交四公司、共青团路11号、能仁里16号大院、能仁里二村、能仁里三村、雨麓花苑、陵园宿舍、花好月苑;长虹路铁路以西、应天花园、凤台南路、集合村、西云村;铁心桥街道各村、小行小区、小行村、金蕊家苑、时光澔韵;安德门130号;亚东国际、枫情国度·尚园;君悦城市花园(过渡学区)。
板桥中学
原板桥街道古雄村、大方村、近华村、落星村、柿子树村、石闸湖村、板桥新居、胜利南苑、板桥居委会范围;金叶花园、静华公寓、向阳雅居、古雄新居内原属于板桥街道范围;雨花经济开发区内原四圩、天保桥范围;国际关系学院、绿洲厂小区范围;新林芳庭、石林大公园、朝阳西苑;西善花苑(原板桥街道拆迁户);金地自在城、朗诗绿色街区、南澳新居(过渡学区)。
孙家中学
孙家村、永安村、三山村、新建村、梅村;建通厂原职工宿舍及梅山街道(梅山厂区)。
西善桥中学
西善桥街道各村;西善花苑(原西善桥街道拆迁户)。
春江学校(中学部)
春江新城社区、景明佳园小区、蓝岸尚城、翠岭银河(非铁心各村原居民);万科金色里程(过渡学区)。

 

雨花台区教育局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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