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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部分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现状
时间:2013-12-31 16:39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美、日、英、韩、德等国的学前教育有着浓厚的福利色彩,在收费政策上向低收入家庭倾斜,虽然也存在优质教育资源竞争激烈的情况,但是政府总是想方设法保证公平公正,不让中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
现在,家长们对于孩子的学习教育不再局限于小学阶段,而是提前延伸到幼儿园教学。然而,家长对于幼儿园教育的重视总是领先于国家教育改革,导致目前中国一些地方幼儿教育存在着公办园“稀缺化”、民办园“两极化”、收费“贵族化”、优质资源“特权化”等现象。
 
相对于中国学前教育现状,爱贝小编了解到美、日、英、韩、德等国的学前教育有着浓厚的福利色彩,在收费政策上向低收入家庭倾斜,虽然也存在优质教育资源竞争激烈的情况,但是政府总是想方设法保证公平公正,不让中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一开始就输在起跑线上。这些做法非常值得中国借鉴。
 
政府立法积极承担责任
 
虽然这些发达国家都实行市场经济,但在教育上并没有奉行金钱至上的原则,政府没有把学前教育都推给市场去解决,而是承担起政府该负的职责。
 
在日本,幼儿教育是国家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政府和社会力量各自在幼儿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各级政府一方面根据地方人口变化调整公立幼儿教育机构布局,另一方面也对社会力量办园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记者发现,日本的幼儿教育搞得比较好,国家依法投入的巨大资源,是其能够确保居民子女获得高质量、低成本幼儿教育的根本原因。
 
德国学前教育实行国家承担绝大部分幼儿园费用、家庭按收入以一定比例参与的方式。
 
首都柏林市每年幼儿园的费用总共达7.5亿欧元,主要由柏林市政府财政承担。白今年1月1日起,在柏林上幼儿园最后2年免费(伙食费除外),此前柏林幼儿园最后一年是免费的。此外,自2011年起,柏林幼儿园最后3年将全部免费,而每免一年入园费,就意味着柏林市政府将自己多承担大约1000万欧元。
 
 
盘点部分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现状
 
 
英国中央政府每年都会向地方政府划拨“早期教育专项基金”,再由地方政府将这笔资金分配给幼儿教育机构。地方教育主管部门保证会有足够的幼儿园、抚儿所或者小学幼儿班等幼教机构接收本地区幼儿。光是伦敦市泰晤士河畔里士满区就有105家政府拨款的幼教机构,足以满足幼儿入园或入托需求。
 
很多国家的政府不仅对于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很重视,对低龄儿童的“保育”问题它们也没有忽视。以日本为例,学前教育有“保育园”和“幼稚园”两种机构,其中,保育园系统隶属于厚生劳动省,定位为“儿童福利设施”,属于社会保障机构,入园儿童为0岁至小学入学年龄之前的儿童,每日入园时间多至晚间监护人下班时间之后,最晚可至22点。
 
韩国也有类似的安排,它的幼儿教育机构有“幼儿园”和“儿童之家”两种,其中“儿童之家”没有招生的年龄限制,解决了3岁以下儿童的“保育”问题。同时“儿童之家”在教师儿童数目比方面也有具体要求,一般来说,1岁以下的班级为1比3,即一个老师最多照看3个孩子,2岁以下为1比5,3岁以下为1比7,4岁以下为1比15,4岁以上则是1比20。对比中国,过去小孩几个月大就可以送到“托儿所”的情形已经不见踪影,3岁以下儿童的照管完全由个人和家庭承担,很多双职工家庭面临着小孩无人看管的难题。
 
不把幼儿教育当“产业”
 
政府之所以肯花大力气解决幼儿教育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它们并没有把幼儿教育定位为“产业”,而是定位于国民应享的福利,其指导思想就是要保障每名幼儿都能接受到学前教育。
 
美国经济的主体是私有制,在学前教育上,虽然也是公立与私立幼儿园并存,但幼儿教育的主力却是公立幼儿园——公立幼儿园按照学区划分,每个学区都有对应的公立幼儿园。
 
具有东方传统的日本社会一向重视教育,不仅有政府力量大力投入,社会力量也积极开展幼教事业,目前日本共有约1.4万所幼稚园,以及约2.3万所保育园。其中幼稚园多数为私立,保育园则公立与私立各占一半。但是这种私营幼稚园或保育园是所谓“社会法人”而非企业法人,虽然不缴纳税款,但也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关于幼儿教育机构的地位、性质和运营方式等细节,日本有明确的相关法律制度。在《儿童福祉法》中,不仅对保育园的设立进行了专门规定,而且具体规定了各级政府在新建保育园设施时的出资比例,并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为社会力量兴办、国家认可的私立保育园提供补贴,额度最高可达四分之三。
 
韩国的幼儿教育机构除了分“幼儿园”和“儿童之家”两种外,运营上又有公立、个人运营和公司运营之分,还有一些教会办的机构。幼儿园属于教育机构,归教育部主管,只收满3岁以上的儿童。“儿童之家”属于福利事业,无论其性质如何,均有一定的准入标准,政府都有投入,并对其硬件设施、人员配备、收费情况等严加监管。因此,各家“儿童之家”的设施、运营情况等不会差异过大,收费也基本统一。师资方面由家庭保健福祉部下设的资格管理事务局具体管理。任教的老师须有专业资格证,一般为幼教专业的毕业生,而院长也需要拥有从事幼儿教育5年以上的经验,并获得相关资格证。在运营费用方面,无论公私,政府都会给予“儿童之家”一定的补贴。
 
希望我国的学前教育能够像这些发达国家学习,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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