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
1、儿童入学需年满几周岁?
答: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所属施教区小学提出申请,并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就近入学应具有什么条件?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在施教区就近报名入学。

符合下列情况的,也可以就近报名: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的。
3、监护人产权房地址与一家三口户口地址不一致,如何报名?
答:根据相关规定,监护人有产权房的,需将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进行登记报名。

4、家庭有几处住房,怎样确定孩子在哪里报名上学?
答:凡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家庭,父母应以一处(有产权证的)作为相对固定居住地,且与三人户籍所在地一致。报名时,凭该居住地的产权证及户口本到所在施教区的小学报名。
5、  房屋拆迁,孩子如何报名上学?
(1)拆迁家庭未安置或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2)已安置或购买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3)所安置或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购房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6、购买二手房,孩子入学有什么要求?
(1)一年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孩子报名前办理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住房原则上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户籍、房屋产权所在的施教区学校就读。
(3)必须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
7、家长有两套以上住房(都有产权证)的学生,升入哪所初中?
应以父母与学生三人户口在一起、且实际居住的有户口、有产权证(持有者为学生父母)的那套住房为准,该房属于哪个公办初中施教区,就可升入该所公办初中就读。
8、  跨区就读生什么时候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应携带户口本、产权证和《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通知单》等材料,到所属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此通知单由学生所就读的小学发放,表上有小学给学生写的评语及回区报名的相关要求,还要加盖小学公章。

落户政策
1、学区房和学位房的区别
学位房:学位房是孩子在小学及小学升初中时为了得到该地段相对应学校的学位而在该学校所规划的学区房内购买房产,理论上是一定能进入目标学校的。

学区房:学区是由教育部门根据每年片区入学生源划分出来的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学生可以通过享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叫做学区房。

2、南京各区学区房落户要求
鼓楼区:在入学前一年的5月1日之前,办好户口证、产权证手续,并实际居住。
玄武区、建邺区、秦淮区、雨花区:5月份现报名需提供一年前办好的户口、产权证手续,并实际居住。
江宁区:在学生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办好手续即可,提前时间为半年。
浦口区、六合区:无论新房或二手房,报名前办好房屋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即可。
溧水区:6月30日前办好手续即可,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好,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必须做好登记。

电脑派位
1、是否所有公办小学都进行电脑派位?怎样知道哪些学校进行电脑派位?
答:今年不是每所公办小学都进行电脑派位。6月7日前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实行电脑派位的公办热点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和电脑派位计划。
2、想参加电脑派位,如何报名?
答:6月14日至15日,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到区内实行电脑派位热点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到所属施教区小学填报电脑派位志愿。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每位符合正常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一所区域内实行电脑派位的热点公办小学参加派位,并由其监护人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签字确认,如有重复报名,所填申请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3、 什么时候进行电脑派位?怎样知道派位结果?
答: 6月28日上午,相关区教育局将组织区内热点公办中小学的电脑派位。6月29日起,家长可在南京招生信息网上进行查询,学校也会张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提供哪些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独生子女证);
⑤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等证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待我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位确定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参加电脑派位报名。
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我区有权拒收该生入学,同时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在我区入学。

转学
1、家庭住房发生变更,怎样办理转学手续?
答:学生家庭住房变更,想在新的住房所属的施教区小学就读,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持产权证及户口本(与产权证一致)到所在住房所属的学校联系转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如所需转入的学校班级人数确已满额,由学校先登记,再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处理,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如果打算购买二手房后转学的,家长在购买施教区的二手房时,除了要了解二手房的实际情况外,还应了解该套房子里是否有学生正在该施教区对应的小学上学,如果有,则转学时不能在该小学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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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旗展  评论于  2016-3-23 15: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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