涛涛妈  发表于 2011-3-7 16:28:06| 2613 次查看 | 2 条回复
一.招生对象:
1、2003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户口(父或母同户口)适龄儿童。
2、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符合借(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入学原则: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三.报名日期:
5月22日(周六)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5月23日(周日)上午8:30——11:30
下午1:00——3:00
四.报名地点:
所属街道(镇)长桥,所属居委长桥一村(含罗香路168弄)、长桥五村(含上中路100弄、上中路51弄书香逸居)、光华园(老沪闵路790弄)、上中路400号(上中家属区),请到徐汇区上海小学报名或申请借读登记。
五.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电话:64553398*212
联系人:茆老师
周一、三、五下午1:00~3:00
涛涛妈  评论于  2011-3-7 16:29:04
报名办法:
1、本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由家长带好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家长事先可至居委会索取对口公办小学情况介绍)。

2、非本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需借读者,须备齐借读证明(各类借读所需材料可至居住地附近学校咨询),提出借读申请。经核实后,在学额允许的情况下,统一安排入学。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报名后,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进入相关小学;中、重度智力残疾学生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报名就读(浦北路1109号),轻度智力残疾学生应在对口小学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居委会同意并盖章后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在对口小学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教育局批准后备案。
涛涛妈  评论于  2011-3-7 16:42:27
2010学年办理一年级借(就)读须知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华侨子女:持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8室 电话:64454511 或64454046)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211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台湾籍人士子女:持《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6、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7、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持《上海市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小学报名登记。
注:
1.符合借(就)读第1--6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2.符合借(就)读第7类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前往下列对应小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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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考中心核实借(就)读材料后,在学校班额数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4.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借读。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借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5.咨询方式:
徐汇教育信息网—— www.xhedu.sh.cn.

接待咨询:百色支路28号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接待大厅
电话咨询:54361541(54361542)*8103
54361242
联系人: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