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orao  发表于 2011-6-18 14:46:47| 1991 次查看 | 0 条回复

转入对象: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


2、持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


转入材料:


1、填写《上海市普通高中转入申请表》(其中“区县教育局意见”这一栏在教育局受理后由教育局填写)


2、(1)若属本市常住户籍提供学生本人户籍证明,(2)若属人才引进类提供学生本人及主证人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学生本人及主证人上海市居住证副联、主证人身份证和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3、初中毕业证书


4、外省市高中学籍证明和“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


5、外省市参加中考成绩证明(当地招生办公室在成绩证明上盖章)和高中录取通知书


6、外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7、转入市、区重点高中学习的学生需提供由当地教育委员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原就读学校为省级重点高中的证明(并附网上下载的学校介绍)


转入时间:办理转入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高一第一学期,高三年级不予转学,学期中途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