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智滴健长  发表于 2015-9-18 10:41:09| 1935 次查看 | 1 条回复
南京公积金政策9个月调整13次(附最新政策大全)

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时间轴:
2014年12月30日,南京公积金提取收紧: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能再提取。
2015年1月29日,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调整:公积金贷款纳入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提前到过户前。
2015年3月6日,南京公积金还商贷新政:可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2015年4月10日,南京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2015年4月21日,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二套房最低首付30%。
2015年5月11日,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下调至3.25%;五年以上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
2015年6月9日,南京公积金支付房租新政:租房提取公积金不需提供无房证明,可到公积金缴存银行直接办理。
2015年6月30日,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调整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18200元,最低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6月30日,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下调至3.0%;五年以上下调至3.5%,下调0.25个百分点。
2015年7月1日,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新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住房”,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2015年8月24日,南京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新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启动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2015年8月26日,南京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5年以下(含5年),由此前的3%降至2.75%;5年以上,由此前的3.5%降至3.25%。
2015年9月1日,省公积金还商贷新政:纯商业性住房贷款也可支取公积金偿还。
2015年9月1日,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南京公积金政策9个月调整13次(附最新政策大全)
最新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详解(2015年9月)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额度和利率(2015年9月更新)

购买首套房(南京市公积金)
1、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两成,利率基准。
2、家庭名下无住房,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上次公积金贷款结清,首付两成,利率基准。

购买二套房
(一)南京市公积金
1、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面积大于100平米或人均超过32平米,无论是否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都无法申请。
2、一套房贷款已结清,一家三口住房总面积小于100㎡或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第一次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名下房产不得超过两套,必须是纯公积金贷款、家庭所购房产总价不高于75万,都是首付两成,利率上浮10%。
(二)江苏省公积金
1、第一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不受家庭名下已有房产套数和人均面积限制,首付三成,利率基准。
2、第二次申请省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人均小于32平米,首付30%,利率上浮10%。人均严格按照32平米算,超过32平米,限贷。

购买三套房
(一)南京市公积金
名下已经有两套房,不管加起来面积大小,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无论是否贷过,限贷。
(二)江苏省公积金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首次使用省公的,首付三成,利率基准,二次使用省公积金,限贷。
南京公积金交房租新政具体操作(2015年9月)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只能是当年房租)。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条件:
1、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
2、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个人或者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单身提供单身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单身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4、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5、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
特别提醒: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流程:
只需一步:带齐上述材料去单位缴存公积金的银行直接提取。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额度:
南京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额度为: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个人不超过900元/月,夫妻双方不超过1800元/。

提取公积金付房租的时间:
统一于每年的6月份和12月份提取,每年两次。其中,6月份提取付上半年的房租,12月份提取付下半年的房租。

南京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详解(2015年9月)
(一)南京市公积金:
委托办理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贷业务,与管理中心签订《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归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协议书》后,根据职工的委托和职工商贷归还本息情况,每月办理公积金归还商贷款本息业务。
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条件:
1、您的公积金账户月已满12月汇缴额;
2、所归还的贷款是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办理的,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3、符合宁金管规〔2013〕2号、宁金管规〔2014〕2号、宁金管〔2014〕73号、宁金管〔2014〕79号等文件规定的提取条件;
同一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签约还商贷。
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具体流程:
1、去贷款行开贷款证明;
2、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中山东路200号)打印申请征信报告。
(征信报告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明细版”,其他银行的不行。)
3、携带银行证明、人行征信,申请人身份证去申请人公积金开户行办理;
4、如办理成功,即可公积金逐月代扣商贷;
如主贷人不签约还贷,只签配偶的公积金用于还贷,则须去配偶的公积金汇缴银行办理签约。当月签约,次月生效。签约当月的贷款仍需自己归还。

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所需材料:
1、贷款所在银行开具的《委托支取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登记单受理回执》;
2、人民银行开具的贷款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3、主贷款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还贷账户(卡或存折);

逐月提取还商贷额度条件要求:
1、账户留存余额须不小于签订协议时账户月缴存额12倍;
2、提取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每月缴存额之和,与商贷上月已归还的还款额二者中的较小值。
可签约还贷的贷款银行有哪些:
本市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商业银行,目前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南京、中信、招商、兴业、浦发、平安、民生、华夏、光大、江苏、广发、紫金、邮储18家银行。

不能办理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的情况: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
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已全部结清的;
3、相关文件规定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
(二)江苏省公积金
9月1日起,缴纳省公积金的职工,不涉及公积金的纯商业性住房贷款,也可支取公积金偿还了。
申请省公积金偿还商贷的具体条件:
借款人或配偶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汇缴情况正常,还贷信用良好;
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偿还商贷的,须实际还贷满1年(含)以上,以后每次申请须距上次申请满1年(含)以上时间。

省公积金还商贷额度要求:
可支取额度,不超过上次支取至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只能逐年还商贷。
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的具体流程:
1、去贷款行开贷款证明;
2、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中山东路200号)打印申请征信报告。
注意:征信报告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明细版”,其他银行的不行。
3、携带银行证明、人行征信,申请人身份证去申请人公积金开户行办理;
4、如办理成功,即可公积金逐月代扣商贷;
5、当月签约,次月生效。

办理公积金逐月还商贷所需材料:(参考市公积金还商贷)
1.申请人身份证、有效婚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在贷款银行本期间内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单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4.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单、缴存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5.借款人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供的证明材料:(1)无就业单位的,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2)有就业单位的,所在单位出具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
6.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第二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南京公积金“公转商”贴息贷款的详解(2015年9月)
8月25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规定本该由公积金中心下发的贷款,可由商业银行下款,公积金中心向银行补贴因商贷多出的利息。这一贷款模式可在公积金告急时,保证市民能够办理公积金贷款。
公转商贴息贷款由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共同审批。贷款银行负责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受理、审批、发放、回收、核算等工作。管理中心负责公转商贴息贷款的终审、个人信息记录、变更审核、数据核对、贴息支付等工作。
在哪办公转商贴息贷款:
目前商业银行中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其余银行正在进一步洽谈中,未来将陆续纳入实施范围。

办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条件:
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
职工申请公转商贴息贷款的,其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贷款额度和期限等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条件及规定。
而公转商贴息贷款按公积金贷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公转商贴息贷款需要的材料:
南京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经鉴证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5、符合公积金管中心规定的首付款证明。

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本人、配偶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暂住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婚姻状况证明。
3、购房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正本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契税纳税申报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原件;
5、购买二手房的,具有售房人(单位)出具的不少于购房总价30%的首付款证明;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具有不少于购房总价的60%的首付款证明。
6、房款差额付款证明。
公转商贴息贷款的流程:
第一步,符合公转商贴息贷款条件的职工,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提出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第二步,贷款银行在管理中心业务信息系统中按流程对公转商贴息贷款进行审批。贷款银行审批后,由管理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审批确定申请人公转商贴息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等。
第三步,公转商贴息贷款借款人按规定签订公转商贴息贷款合同,公转商贴息贷款合同由借款人签订的《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性购房贷款合同》和《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补充协议》共同组成。

汗水一直下,只为咱宝贝!
w427316  评论于  2015-9-18 10: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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