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nna  发表于 2015-5-30 15:01:27| 2411 次查看 | 1 条回复
南京浦口区桥林小学2015年新生入学报名工作须知

根据浦口区教育局2015年招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桥林地区实际,特制定桥林小学2015年一年级招生须知:
一、计划招生数:160人
二、报名要求
1、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2、户籍审核: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的,可报名入学。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儿童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
①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
②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到新购房所在地的施教区小学报名。
③所购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学校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①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3.关于特殊人群
(1)残疾儿童入学。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意见》,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就读,听障儿童少年可到南京市聋校就读,上述儿童少年经教育评估诊断,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也可以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市局《关于做好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5]28号)要求,原则上在暂住地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浦口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③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④符合流入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儿童防疫免疫证明材料。
三、桥林小学施教区:
1.桥林街道林东社区(原百顺一组、二组、三组、芦苇组、西埂组)
2.石碛社区(原南二村小李组、泉水组、富山组、山埂组、
中庄园组、胜利组)
3.百合社区(原三合村上、中、下庄园组、邱屯组)
4.勤丰社区(姚庄组、东杆组、花园组)
5.兰花塘社区(原地庵村)
6.明因寺社区
四、报名所需材料(一律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出生日期页)
2.入学儿童所在施教区常住户口本。(复印户主、入学儿童页)
3.与户籍资料一致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产权人页)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5年5月30、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3:00
报名地点:桥林小学六二教室。
6月30日前每周五下午2:00-4:00进行补登记。报名地点:教导处。
2.报名登记流程:
校门口处领取顺序号→按序进场校验材料→审核登记→结束
逾期没有办理报名手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六、热点公办学校摇号派位
今年我区将继续实行在热点公办学校摇号派位,有意参加电脑摇号派位的浦口区户籍小学适龄儿童可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报名,报名时需填报电脑摇号志愿,电脑摇号工作步骤按市局统一要求进行。
七、审核与公布
桥林小学将于7月10日至7月31日对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入学儿童进行实
际居住地查访,并做好新生入学须知宣传。
8月5日至8月10日学校将向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将在学校门口、学校网
站公布新生名单,请注意浏览与查看。
八、招生咨询电话:58271492、58272798


为了孩子我爬我爬,咦~怎么总是没尽头呢!
gtyi9066  评论于  2015-5-30 15:30:00
酱油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