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3年2月份入职公司的,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过后给交五险,即应从5月开始交五
2014-1-23 13: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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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3年2月份入职公司的,当时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过后给交五险,即应从5月开始交五险,但因公司原因给漏交了,13.7月份才开始交的,现怀孕了预产期为14年6月份,这样算来到生产前的月份不到12个月的生育险无法报销生育相关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可以补交漏交的月份的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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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交不了,这个应该不是公司的原因,因为有时社保中心自己缴费就有问题,我就是做人事的,今年也跟你一样出现过这种情况。
fiona  评论于  2014-1-23 13:31:34
补交不了,这个应该不是公司的原因,因为有时社保中心自己缴费就有问题,我就是做人事的,今年也跟你一样出现过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