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留学  发表于 2011-4-6 19:21:41| 1537 次查看 | 0 条回复
“自主招生只是高考的补充”,“自主招生不会取代高考”,过去两年来,围绕自主招生改革,教育部官员和大学校长曾在多个场合,发表类似的自主招生看法。比如,杜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前不久表示,高校自主招生,是目前统一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与高考不存在替代关系,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在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自主招生联考都不可能取代高考”。据称,这是为了打消公众对自主招生改革的疑虑,避免引起公众对自主招生改革的过激情绪,以为自主招生改革探索赢得空间。

    感觉上,教育部门官员和大学校长,是给老百姓吃“定心丸”——自主招生改革的步伐不会太快,可问题是,我国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覆盖面究竟有多广?已经形成“取代高考”之势了吗?究竟是教育部门、大学担心自主招生,还是老百姓担心自主招生?老百姓担心的自主招生公平问题,药方究竟在哪里?

关教育官员和大学领导称,自主招生“猫腻”太多。态度相当诚恳,但细细领会,这不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不想自主招生,以及对教育系统存在的教育腐败、招生腐败不打自招吗?——为何明知有腐败,不想措施去杜绝呢?对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态度,公众的反应自然会是,连教育部门和学校已经交底不能保障公平了,自主招生还是不要的为好。 自主招生可能产生的腐败能不能遏制、是影响公平还是扩大公平?如果推进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这其实不是问题。其一,真正的自主招生,实质是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一名学生可以拿到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确认学校,这样一来,大学的垄断地位被打破,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那些不重视教育质量的学校,很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其二,自主权是大学的基本权利,但落实自主权,不是单一行动,需要建立“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招生这一教育事务,由独立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而不受行政干预;其三,自主招生改革,说到底是政府、考试机构、学校、学生权责的全新界定,就是把考试组织权、评价权、招生权、选择权各归其位,从权力制衡角度,是有权力制衡的制度更容易保障公平,还是没有权力制衡,所有考试权、评价权、招生权都集中在行政部门手中的制度,更利于保障公平呢? 可是,在我国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中,上述核心问题无一涉及,考试权、评价权、招生权基本上还是掌握在行政部门。考试还是由行政机构组织;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只是在录取时可优惠少数学生20-~60分;学生参加多校自主招生,最终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获得自主招     自主招生取代高考,这在当前是一个“伪命题”。首先,根据我国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只有80所高校拥有5%的自主招生试点权,以这些高校总共招生人数35万计算,自主招生的总名额仅为17500名,只占高校总招生人数650万的0.27%。这么低的比例,谈何取代高考?其次,目前推行的自主招生,根本不是“自主招生”,而是基于“统一高考、集中录取”框架的少数考生录取优惠,学校没有完全的自主权,学生也没有选择权。

    按理,如果教育部门和大学诚心推进自主招生改革,当认为上述的比例太低,同时制度限制还太多,但有意思的是,他们的态度,似乎是,这已经够高了。更有意思的是,我在多个场合曾听到有关教育官员和大学领导称,自主招生“猫腻”太多。态度相当诚恳,但细细领会,这不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不想自主招生,以及对教育系统存在的教育腐败、招生腐败不打自招吗?——为何明知有腐败,不想措施去杜绝呢?对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态度,公众的反应自然会是,连教育部门和学校已经交底不能保障公平了,自主招生还是不要的为好。
“自主招生只是高考的补充”,“自主招生不会取代高考”,过去两年来,围绕自主招生改革,教育部官员和大学校长曾在多个场合,发表类似的自主招生看法。比如,杜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前不久表示,高校自主招生,是目前统一高考制度的重要补充,与高考不存在替代关系,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在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自主招生联考都不可能取代高考”。据称,这是为了打消公众对自主招生改革的疑虑,避免引起公众对自主招生改革的过激情绪,以为自主招生改革探索赢得空间。 感觉上,教育部门官员和大学校长,是给老百姓吃“定心丸”——自主招生改革的步伐不会太快,可问题是,我国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覆盖面究竟有多广?已经形成“取代高考”之势了吗?究竟是教育部门、大学担心自主招生,还是老百姓担心自主招生?老百姓担心的自主招生公平问题,药方究竟在哪里? 自主招生取代高考,这在当前是一个“伪命题”。首先,根据我国目前的自主招生改革,只有80所高校拥有5%的自主招生试点权,以这些高校总共招生人数35万计算,自主招生的总名额仅为17500名,只占高校总招生人数650万的0.27%。这么低的比例,谈何取代高考?其次,目前推行的自主招生,根本不是“自主招生”,而是基于“统一高考、集中录取”框架的少数考生录取优惠,学校没有完全的自主权,学生也没有选择权。 按理,如果教育部门和大学诚心推进自主招生改革,当认为上述的比例太低,同时制度限制还太多,但有意思的是,他们的态度,似乎是,这已经够高了。更有意思的是,我在多个场合曾听到有  
    自主招生可能产生的腐败能不能遏制、是影响公平还是扩大公平?如果推进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这其实不是问题。其一,真正的自主招生,实质是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一名学生可以拿到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确认学校,这样一来,大学的垄断地位被打破,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那些不重视教育质量的学校,很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其二,自主权是大学的基本权利,但落实自主权,不是单一行动,需要建立“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招生这一教育事务,由独立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而不受行政干预;其三,自主招生改革,说到底是政府、考试机构、学校、学生权责的全新界定,就是把考试组织权、评价权、招生权、选择权各归其位,从权力制衡角度,是有权力制衡的制度更容易保障公平,还是没有权力制衡,所有考试权、评价权、招生权都集中在行政部门手中的制度,更利于保障公平呢?

关教育官员和大学领导称,自主招生“猫腻”太多。态度相当诚恳,但细细领会,这不是教育部门和学校不想自主招生,以及对教育系统存在的教育腐败、招生腐败不打自招吗?——为何明知有腐败,不想措施去杜绝呢?对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态度,公众的反应自然会是,连教育部门和学校已经交底不能保障公平了,自主招生还是不要的为好。 自主招生可能产生的腐败能不能遏制、是影响公平还是扩大公平?如果推进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这其实不是问题。其一,真正的自主招生,实质是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一名学生可以拿到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再选择确认学校,这样一来,大学的垄断地位被打破,高等教育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那些不重视教育质量的学校,很可能在竞争中被淘汰;其二,自主权是大学的基本权利,但落实自主权,不是单一行动,需要建立“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招生这一教育事务,由独立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而不受行政干预;其三,自主招生改革,说到底是政府、考试机构、学校、学生权责的全新界定,就是把考试组织权、评价权、招生权、选择权各归其位,从权力制衡角度,是有权力制衡的制度更容易保障公平,还是没有权力制衡,所有考试权、评价权、招生权都集中在行政部门手中的制度,更利于保障公平呢? 可是,在我国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中,上述核心问题无一涉及,考试权、评价权、招生权基本上还是掌握在行政部门。考试还是由行政机构组织;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只是在录取时可优惠少数学生20-~60分;学生参加多校自主招生,最终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获得自主招     可是,在我国推进自主招生改革中,上述核心问题无一涉及,考试权、评价权、招生权基本上还是掌握在行政部门。考试还是由行政机构组织;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只是在录取时可优惠少数学生20-~60分;学生参加多校自主招生,最终只能获得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获得自主招生试点权的大学,没有推进同步的学校管理制度改革。这样的“自主招生”,除了折腾学生的精力、增加学生的负担以及家长的焦虑之外,于基础教育没有带来多元评价体系,于高等教育并无带来个性人才,自然让大家畏惧。

    是谁担心自主招生?经过这样的分析,其实十分明朗。这就是不愿意放权的行政部门,以及不愿意被学生选择的大学。因此,才会有他们制造紧张的空气,同时,在不影响自身的权力(甚至扩大自身的权力)的框架内,推进所谓的“自主招生”。这是与高考改革的要求相背离的。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已有明确规划——“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关键就在于怎样推进政府部门放权,将这一规划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