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太狼  发表于 2011-7-31 15:30:58| 1382 次查看 | 0 条回复
上海市第八中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下:

一、进校:

① 准时到校:7:10分前准时到校,佩带好校徽、团徽。自行车有序停放在指定地点。

② 尊敬师长:见到老师问早、问好。

③ 注意仪表:进校穿校服,不穿拖鞋,不染发、不化妆、不佩带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披头散发。不穿低胸、露脐服装。

④ 校园内拒绝带手机,Mp3等。

二、升旗仪式和两操:

① 升旗仪式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进、退场要快、静、齐。唱国歌时要精神饱满,声音洪亮,听升旗仪式讲话要认真。

② 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要认真,动作到位。

③ 年级和班级集会时要求做到:准时进场,静候听讲,适当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三、礼貌:

① 要讲普通话,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和蔼。

② 尊重他人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帮助残疾人,遇见外宾,以礼相待,不卑不亢。

③ 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候,回答师长问话要起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④ 同学之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辱同学,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男女同学正常交往,自尊自重。

四、上课:

① 上课不能迟到,迟到要报告。预备铃响立即进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品,静候老师上课。

② 听课要专心,思想要集中,思维要活跃,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积极回答老师的提问。认真记好笔记不交头接耳、不打瞌睡、不看与本科无关的书籍。

③ 要保持课堂安静,不随意插嘴。课内冬天不蹬足,夏天不摇扇,不扇本子。对于说话破坏课堂纪律者,视其情节,实行三级谈话制度。并直接和平时成绩挂钩。

④ 上课时不能吃零食和饮水,不得将水杯放在课桌上。

五、课间:

① 保证课间10分钟文明休息,不大声喧哗,不在教室、楼内追逐打闹,上下楼靠右走,楼道内不打球,做到私球不进校,公球不进楼。

② 进入图书馆、阅览室,保持安静。自修课要保持安静。

③ 课间不能擅自离校,特殊情况须由班主任签条放行。 ④ 进入教师办公室应先敲门或报告,征得同意才可落落大方进入。

六、午餐:

① 就餐要依次排队,不得随便帮别人带饭。不在饭厅内喧哗,文明就餐,保持安静。

② 节约粮食,吃多少饭打多少。

③ 饭后将餐具放入指定地点,吃剩的饭菜要倒入泔脚桶内。

七、作业:

① 独立完成作业,字迹端正,作业本整洁。

② 及时订正,有错就改。

③ 每天早读前,统一收齐作业。

④ 对于不交作业者,及时教育,限期补交,无理由经常不交作业者,年级大会点名批评,通知家长。同时与期末成绩挂钩。

八、请假制度:

① 病事假要有家长电话,到校后补交书面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② 对于经常迟到、旷课和早退者,班主任及时教育并与家长联系。

③ 旷课累计到一定天数,将给予相应的处分,直至劝其自动退学。

九、考试要求: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老师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五种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①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考试铃响之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之后继续答题的;

②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③ 未在规定位置参加考试的;

④ 携带手机、mp3、电子词典等其它违纪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五种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作弊行为。

①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 传、接与试题内容有关的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等;

⑤ 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等其它作弊行为。

考生违纪、作弊处理:

① 考生有所列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② 同时由学校张榜公示,行政记过处分;

③ 凡违纪、舞弊者,没有资格当选三好学生。

十、离校

① 放学后做好值日生工作,关好门窗、电器开关,5:00前应离校。

② 画家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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