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太狼  发表于 2011-7-29 15:30:37| 1866 次查看 | 0 条回复

2011年竞存小学秋季新生入学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1)8号]文件精神,以及崇明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崇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施教范围内每一个适龄儿童都能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施胜忠

组员:施 鑫、施红飞、钱生琴、宋 菊、陈三华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登记、招生信访等工作。

三、学校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范围:新河镇范围(包括兴教村、井亭村、天新村、金桥村、石路村、三烈村、利农村、新南居委会、新中居委、新港居委、新东居委);本学区外省市户籍持有《临时居住证》农民工同住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对象: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前儿童

3、招生计划数:4个班级,每班35名左右,约140名学生。

四、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所有辖区内的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学。

3、学校在满足辖区内本县户籍入学对象的基础上,依据现有招生能力,可接受部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适龄子女入学。

4、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小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和预防接种证。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家长须携带:(1)父母一方的《临时居住证》;(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的《临时居住证》;(3)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4)父母一方的在崇务工证明;(5)预防接种卡;(6)住所证明(购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五、学校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1、4月下旬,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等。

2、 4月30日教委下达新生名单。

3、5月15日前,新生《入学告知书》送达监护人。

4、5月21日、22日一年级新生报名(持入学通知书)。并将开学报名时间告知家长。

5、6月底,将已办理入学手续的新生信息输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库。8月底,新生注册。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