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  发表于 2011-7-25 16:06:27| 2141 次查看 | 0 条回复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进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为学生提供了充分展示才能的平台,有力推动学校素质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跳级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并经各科老师综合评定各方面表现优异。
2、学生参加所在学段的学业考试,成绩在年级里名列前茅。
3、学生参加高一学段的学业考试,成绩在该学段中达到优良。
4、学生的心智发展能力符合跳入学段学生的心智水平。
二、申请跳级的步骤:
1、申请跳级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书面提出跳级申请。
2、学校接到学生跳级申请后,经全面考核,予以回复,若学校核准同意,上区教育局备案后,学生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三、学生跳入高一学段学习后,不得因相关原因要求退回原年级继续学习,由此造成的结果应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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