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工作将于3月9日起启动,敬请广大适龄幼儿家长予以关注与配合。

一、网上信息采集对象

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15年公办园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分类要求”之一的适龄幼儿。

(一)四所街道区域:

2015年四所街道公办园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分类要求

类别

条件

幼儿户籍

分类要求

1

本区四所街道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

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属(外)祖父母,且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2

本市而非四所街道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

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属(外)祖父母,且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3

非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②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四所街道居住类房产证件;②出入境证明;③在松任职或就业证件;④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

4

本区四所街道户籍

①本区四所街道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四所街道有效租房合同。

5

本市而非本区户籍

①本市而非本区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四所街道有效租房合同。

备注:

1、《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申请等事宜,请家长参阅《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3年沪府令第2号)执行。

2、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的随迁子女可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其中,持旧版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CW9开头)并在有效期内的,参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120分)相应情况予以认定。

3、居住类房产证件、本市户籍迁移、签发《上海市居住证》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明或证件等的截止期:2015年4月30日。

(二)各镇区域:

2015年各镇公办园新生入园·网上信息采集分类要求

类别

条件

幼儿户籍

分类要求

1

本区本镇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

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属(外)祖父母,且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2

本市而非本镇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

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属(外)祖父母,且户口本上祖孙三代户籍在一起。

3

非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②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港、澳、台地区户籍或外国籍

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①本镇居住类房产证件;②出入境证明;③在在松任职或就业证件;④在松一年或以上居留许可证明等。

4

本区本镇户籍

①本区本镇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镇有效租房合同。

5

本市而非本区户籍

①本市而非本区户籍且户口本上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镇有效租房合同。

备注:同“2015年四所街道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要求”表下的备注内容。

二、网上信息采集时间

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3月31日

三、网上信息采集流程

1、访问网站:家长通过访问松江教育信息网www.sjedu.cn 点击右侧“家长频道”图标链接进入。

2、家长注册:点击系统菜单“家长注册”选项,依次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入境许可证号码)、电子邮箱、电话等信息进行注册。

3、登录平台:家长用注册时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入境许可证号码)和密码登录进入家长自助服务平台。

4、阅读说明:家长进入平台后,认真阅读相关须知与说明等告示。

5、填写信息:点击左侧系统菜单中“填写入学申请”选项,家长依次填写有关的基本信息,带“*”为必填项。申请后信息如有错误可点击左侧系统菜单中“修改入学申请”选项,对错误信息进行修改(注:仅网上信息采集阶段可修改)。

6、现场确认:入园新生网上信息采集完成提交后,家长须持相应材料于规定时段内到“信息确认点(非入园结果)”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与材料审核(无个别化通知,需家长主动关注相关事宜)。其中荣乐幼儿园总部现场确认的时间为4月18日和19日、其他幼儿园现场确认的时间为5月9日和10日。具体要求及相关信息请于4月中旬起登录松江教育信息网查询“实施办法”有关内容。

四、有关注意事项

1、家长注册后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登录。

2、小班新生最终入园结果以2015年5月底松江教育信息网公布的“小班学区范围”为准。

3、需办理中大班补充入园(或转园)的幼儿家长,不必办理网上信息采集,请于4月中旬起登录松江教育信息网及各园网站关注《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条款与附件内容,及时进行了解并按要求到相关幼儿园现场进行办理。

4、咨询电话:57821271(3月9日~6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具体招生政策信息详见《2015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松江教育信息网及各园网站,请4月中旬起关注)。

五、本细则解释权归松江区托幼工作办公室。

松江区托幼工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今天老师又找我谈心了!
tlnsc  评论于  2015-3-19 10:09:41
E雯Vanessa  评论于  2015-3-20 14:09:32
谢谢分享  很不错 。。。。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白云一朵  评论于  2015-4-1 07:50:01
回帖是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