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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在居住地入学 家长需提前办理手续
时间:2016-04-08 10:46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在4月9日至4月23日开通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对于人户分离的家长来说,如果选择在居住地就近入学,需在登记入学前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将在4月9日至4月23日开通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对于人户分离的家长来说,如果选择在居住地就近入学,需在登记入学前办理相关手续。

 
据悉,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4月23日前,需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
 
据上海市教委公布的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相关办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等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统筹时参照适龄儿童实际居住时间、与同住监护人的关系等因素先后排序。
 
此外,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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