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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关于2016年初中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04-01 09:36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精神,现就2016年本区初中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徐汇区关于2016年初中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6〕5号)精神,现就2016年本区初中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的制定和管理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区艺体类招收计划的管理,加强对本区特长生招收计划编制的协调和指导,并将招生办法、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名单、项目名称、招生名额等报市教委备案。
 
(二)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学校艺体类特长生的招收项目、范围、计划人数、程序、招生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布。
 
二、招生学校、项目、招生人数及招生范围
 
区教育局组织审核组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依据全区特色项目和特长学生培养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以总量控制、从严掌握、规范操作为原则,核定并公布二○一六年徐汇区初中艺体类特长生招生计划(见附件1)。
 
徐汇区关于2016年初中招收艺体类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生源要求及报名条件
 
(一)生源要求
 
1、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2、已在本区就读的外区户口的小学五年级学生。
 
3、已在本区就读且符合就读条件的外省市小学五年级学生(经招考中心集中审核)。
 
(二)报名条件
 
1、身体健康,专项能力突出,在市、区艺体类比赛中成绩优异。
 
2、在文艺、体育方面确有发展潜力。
 
符合生源要求及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填写“特长生报名登记表”,并报招收学校汇总备案。
 
四、招生办法及程序
 
区初中艺体类特长生原则上在本区范围内招收, 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测试,也不得招收没有填写“特长生报名表”的学生。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相关学校,应在3月25日之前将学校招生简章报科艺体卫科,并于3月31日之前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简章,明确招收项目、招生办法、测试方案等。具体招生程序如下:
 
(一)2016年初中特长生招生,各小学于5月9日在学籍端内打印《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发给学生。参加特长生报名的学生限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学生在5月12日之前,将《报名表》交给小学,同时提供能反映艺体特长的有关资料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
 
(二)各小学对《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内容核实后,在“小学初审意见”一栏中,填写“情况属实”并盖公章。
 
(三)各小学将本校特长生报名信息输入学籍端内,打印报名清册二份,加盖公章,5月16日之前,将按报名中学分类的《徐汇区初中特长生报名表》及报名清册交区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招考中心)。
 
(四)在外区(县)、外省市就读的徐汇区户籍学生,以及其他符合在本区就读的学生如有报名意愿可在5月17日(周二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徐汇区教育局招考中心(百色支路28号)办理初中特长生报名手续,参加特长生报名的学生限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报名时请带好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能反映专业特长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能力等考证书、获奖证书等)。 
 
(五)5月18日,各有关初中到招考中心领取特长生报名的学生材料。
 
(六)5月19-20日初选专业测试学生名单(核准招生人数:测试学生数≤1:4), 同时发专业测试通知。
 
(七)5月21-22日学校组织专业测试。
 
(八)5月24日前,各初中学校在学籍端内对拟录取的特长生打勾,并在学籍端内打印拟录取名单,送招考中心。
 
(九)5月25日,招考中心下发拟录取名单到就读小学,同时汇总拟录取名单报科艺体卫科审核。
 
(十)5月26-27日,小学进行张榜公示,公示结果反馈到招办,同时由招办反馈公示结果到初中学校。
 
(十一)5月30日,初中学校将特长生正式录取名单报送科艺体卫科,科艺体卫科将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名单送招考中心,由招考中心将名单转交小学,小学将报名表放入材料袋。
 
五、招生工作监督
 
(一)区教育纪工委参与招生过程,加强对特长生招收工作的监督。
 
(二)学校成立由行政、项目专家等人员组成的考评组,严格按照本校专项测试和选拔录取程序进行公开选拔。拟录取的艺体类特长生在就读小学张榜公示,正式录取结果由区招考中心在招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未经公示的艺体类特长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途径予以录取。
 
六、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要关注艺体类特长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并按专业培养计划认真实施,建立特长学生专业(特长)发展档案。
 
(二)学校每学年结束要认真总结特色项目的开展情况。
 
(三)特色项目学校有义务承担区教育局安排的接待、交流、外出表演等任务,完成任务的过程可视为特色(传统)项目的交流和展示。
 
(四)与区教育局的绩效评估相结合,加强对特色项目学校的管理与考核。


七、奖励与处罚
 
(一)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由区教育局命名为区级特色传统学校,特别优秀的上报市级特色传统学校。
 
(二)对管理不善、没有完成培养目标,或有违规招生现象的学校给予减少招生名额、撤销特色项目设置、停止招收特长生等处罚。
 
附件下载: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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