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入区县教育局或学校对父母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学额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核查无误后由区考试中心在学籍平台中进行操作并建立学籍。
上海市闵行区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适用对象
学生户籍随监护人(父母)户籍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的
办事程序
1.申请
(1)先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准后,由原就读学校发给《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并加盖转出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印章学籍管理专用章;
(2)学生家长凭加盖转出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印章的“转学申请表”、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学生成长记录册、户口簿,初中转学先到转入区县教育局核准并加盖同意转学印章再到转入学校加盖同意转学印章;小学转学先到转入地所属学校核准并加盖同意转学印章再到区县教育局加盖同意转学印章;
(3)家长带上加盖同意转学印章后的“转学申请表”到原就读学校换取“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学籍卡、健康卡、预防接种卡等)到转入区县教育局或学校进行审核登记。
2.审核
转入区县教育局或学校对父母或监护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学额实际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核查无误后由区考试中心在学籍平台中进行操作并建立学籍。
学生带上区县教育局发给的报到通知及户口簿到指定学校办理就读手续。
办理时间
寒暑假期间的周一或周四上午8:30-11:30,13:00-16:00
接待地点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沪光路120号
联系电话:3497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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