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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师大附中江宁分校小学部、初中部招生简章
时间:2018-04-20 14:50来源:互联网 作者:沐言妈 点击:
按照《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8〕3号)和《江宁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8〕40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我校2018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2018年南京师大附中江宁分校小学部、初中部招生简章

 

按照《南京市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宁教〔2018〕3号)和《江宁区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江宁教字〔2018〕40号)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我校2018年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小学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儿童,不受地区、户籍限制。
 
(二)报名程序
 
1.时间:4月23日-4月30日
 
2.方式:
 
(1)打开校园网http://www.nsfz.cn/,或登录我校微信公众号;
 
(2)点击“招生登记”;
 
(3)在线预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4)点击提交,记住登记编号;
 
(5)打印登记表一式2份;
 
(6)5月4日前学校进行报名材料网络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短信通知家长。
 
(三)招生面谈
 
1.时间:5月5日、5月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南京师大附中江宁分校A1、A2楼。
 
3.方式:游戏体验、对话交流。
 
了解孩子的能力与习惯,观察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交流合作能力、自理自助能力等。
 
4.时长:不超过30分钟/学生
 
(四)录取工作
 
1.5月12日左右,根据面谈情况择优预录取。电话通知相关儿童的监护人。
 
2.预录取学生须带相关材料来校验证。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网络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一式2份。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与孩子页),各1份。
 
(3)孩子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给家长,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如材料验证符合招录条件,正常办理入学手续;如发现材料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3.7月7日,发放入学通知书。
 
4.8月31日,小学新生报到入学。
 
二、关于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南京市2018年应届优秀小学毕业生,少量南京市外优秀小学毕业生。不受地区、户籍限制。
 
(二)报名程序
 
1.时间:4月13日-4月25日
 
2.方式:
 
(1)打开校园网http://www.nsfz.cn/,或登录我校微信公众号;
 
(2)点击“招生咨询”;
 
(3)在线预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4)点击提交,记住登记编号;
 
(5)打印登记表一式2份;
 
(6)5月10日前学校进行报名材料网络审核,并将审核结果短信通知家长。
 
(三)招生面谈
 
1.时间:5月12日、5月13日、5月19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南京师大附中江宁分校A1、A2楼。
 
3.方式:30人/组,对话交流。
 
考察学生的行为习惯与综合素养。了解孩子的语言表达能力、数理思维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等。
 
4.时长:不超过40分钟/学生。
 
(四)录取
 
1.5月31日前,电话通知相关预录取学生的监护人。
 
2.预录取学生须带相关材料来校验证。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网络自动生成的登记表,一式2份。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本首页与孩子页),各1份。
 
(3)学生四至六年级《成长的脚印》原件,1份。
 
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给家长,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如网报材料属实,办理入学手续;如发现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3.6月10日、11日指导参加志愿填报我校的小学毕业生到小学领取电脑派位志愿表,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区招生办按要求填写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表。
 
3.6月23日上午参加学校电脑派位工作。
 
4.6月24日,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5.7月16日,颁发录取通知书。
 
三、咨询电话
 
025-52724716,52724705,52724745,52724620
 
 
 
南京师大附中江宁分校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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