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来到南京后也想把孩子接过来上学,那外地人在南京上小学和高中有什么要求吗?下面是搜集的一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要求情况介绍,有需要的可以看看。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市公办小学、初中就读,应在我市暂住地实际居住满一年,并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
⑴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⑶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⑷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⑸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籍材料(小学一年级新生无需提供)。
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向暂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待南京市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后,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公办中小学就读。对于不能完全提供以上材料的随迁子女,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区域义务教育学位可接收范围内给予统筹安排。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教育
在南京市就读初中并取得学籍的非南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南京市继续升学,报名、考试、录取与所在区的南京市户籍的考生相同。
3、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升学
根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2号)精神,从2013年起,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参加江苏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与江苏籍考生一样,须参加全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并符合高考报名资格要求,享受与江苏籍考生同等的录取政策。具体报名和考试办法由省教育厅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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