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都知道相较于民办学校,公办学校的学费便宜非常多,那你知道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是什么吗?新学期开始前家长可以对此做些了解哦!
学前教育

注:
全日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加50元;全日制三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减50元。
寄宿制一级托儿所、幼儿园在二级基础上每月加100元。
晚托班指周一至周五。
义务教育
注: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上表费用均为代办服务性收费。
严禁学校为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教辅材料,不得为学生及家长购买教辅材料提供服务。未列入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但确属中小学教育教学所需的课堂练习、考试试卷及复习资料等材料,由学校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免费提供,所需经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
定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5、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
6、《上海市定价目录》
定价范围:
1、公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
2、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
3、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
4、列入本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用书目录的教材印张基准价格
定价形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实施对象:公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
定价程序:
1、价格(成本)调查:按规定进行价格(成本)调查,分析收费情况和办学成本变化对学校办学和学生的影响;
2、听取社会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对涉及以上各类办学机构和受教育者利益的,公开听取社会意见。对公办学费等列入《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组织定价听证;
3、集体审议:形成定价方案,并进行集体审议。按规定提交市政府批准;
4、定价决定:作出定价决定,载明定价项目、价格、定价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
5、公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采用门户网站或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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