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崇明县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时间:2016-01-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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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县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
2)、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3)、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4)、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5)、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且符合当年的招生入学条件。
申办时间
申请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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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具转学申请表,同意盖章后到转出区县教育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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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转入学校联系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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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转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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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有4个图章的转学申请表由转出区县教育局及学校、转入区县教育局及学校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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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转出学校出具正式的“转学证明”,学生的学籍档案交由家长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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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转入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崇明教育:http://www.cmjy.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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