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时间:2016-01-20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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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一、办理转学的对象
 
1、举家户口迁来本区的初中学生。
 
2、在外省市(区)就读的本市户籍人员生育的初中学生。
 
3、外省市按政策户口迁入本区的高中学生。
 
4、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一定期限的来沪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连续二年)和一定期限《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三年)的外省市初中学生。
 
5、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三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或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效期内原上海市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高中学生。
 
二、下列情况者,不予办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初中学生和已在本市就读的高中学生。
 
2、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的学生。
 
3、升入中预年级时户口已在本区,选择在外区就读的初中学生。
 
4、曾在本市参加中考,选择在外省就读的高中学生。
 
5、户口单独迁至本区的中学生。
 
三、转学安排去向
 
1、初中学段转学学生一般分配到户籍(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地小学升初中的对口公办学校。对口学校由于学额限制等特殊情况无法安排学生入学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符合转学条件的外省市高中生转学,一般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有空余学额的高中入学。
 
四、办理转学程序
 
1、办理转学时间:
 
2016年1月11日--13日,上午9:00-11:00
 
2016年2月17日--19日,上午9:00-11:00
 
为保障学生学籍顺利变动,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2、请于2016年2月18日前携带转学介绍信、学生成绩手册、学籍档案材料(学籍卡、预防接种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办理注册手续。
 
五、办理转学所需材料
 
上海市虹口区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中小学2016年寒假转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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