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2014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时间:2014-04-03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点击:267次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2014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2006年本市普通高中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意见》(沪教委体〔2006〕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补充通知》(沪教委体〔2010〕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3〕89号)和《2006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教办[2006]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体教结合工作发展要求,特制定晋元附校2014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骆奇
副组长:杨戈
组员:朱晓艳 金珍 邢企衡
二、招生原则
1、招生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优胜劣汰的原则,选拔一定数量的体育类特长生,以提高本校的竞技水平,充实作为体育特色学校的运动员队伍。
2、根据上海市教委、上海市体育局、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体育局下达的特招项目及人数招生,不突破、不转项,名额可空缺。
3、根据申请特招学生情况组织专项测试并进行综合评议,公开选拔。
4、按照市教委、市体育局共同认可的专项体育竞赛成绩和专项测试成绩,综合学生的品德行为和表现,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三、招生项目
羽毛球 田径
四、招生人数
全年级招生总人数的2%。
五、招生对象
1、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在沪就读初中条件,愿意在初中阶段继续参加业余训练的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获得体育特长生报名资格:
(1)在相应学段获得市教委、市体育局认可的市级以上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8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8名的学生;
(2)在相应学段获得区教育局、体育局近两年举办的区级正式比赛集体项目前2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2名的学生;
(3)经区体教结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测试认定的确有培养前途的少数体育苗子。
六、招生日程安排
1、3月28日前,制订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递交基础教育科。
2、4月11日前,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经基础教育科审核通过后,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示。
3、4月18日前,被推荐或自荐的学生到就读学校领取《2014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见附件1),一人一表(一式4份),如实填写,由就读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照项目对口的原则统一送至我校。
4、4月21日,下午15点30分接受报名并进行专项测试。
(1)报名时需携带:学生《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五年级)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返还);根据区教育局规定的小学毕业生所需的一切材料;由就读学校审核加盖公章后的2014年普陀区体育特长生推荐自荐表(附件一);学生近期免冠一吋报名照两张;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书。
(2)招生测试地点: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真金路512号)。
(3)联系人:朱晓艳
(4)咨询热线:66099304-8034
5、4月30日,学校上报拟录取名单。招生学校将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推荐自荐表(一式4份)、相关证书复印件(1份)和汇总名单(1份)报基础教育科。
6、5月,区级审核。区体教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项测试。
7、5月31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区级审核认定的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名单在其就读学校、招生学校、普陀教育网和普陀区体育局网站集中公示。
8、6月30日前,签订录取协议。正式录取前,按自愿的原则,与拟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签订“特长生录取协议书”,保证其参加学校对口体育项目训练。否则,学校可取消其体育特长生资格,退回区教育考试中心,依据有关规定按普通学生重新予以安排。
9、7月,开始正式录取工作。
晋元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2014年3月
相关阅读:
本文部分信息来自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邮箱:master@i-be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