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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
 
 定》等法律法规,为规范办学,依法办学,特制定本校2011学年初中预
 
 备年级招生办法。
 
 1.    招生范围:全市范围内招生,择优录取有学籍材料的小学毕业生
 
 2.    招生额度:已批准开设六个班
 
 3.    收费标准:学费7000元/学期
 
 住宿费900元/学期
 4.    日程安排:
 
 5月7日之前接受网上报名。
 
 5月7日 接受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报名,以学生的成长册等综合素质作
 
 为筛选依据,酌情选择面谈对象。
 
 5月14日—15日 面谈(面谈的时间段个别电话通知),需携带户口本等
 
 相关材料。
 
 5月29日 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录取结果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上海市民办进华中学   2011.5.5 家有小活宝,大活宝来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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