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2白  发表于 2012-4-6 10:54:37| 1891 次查看 | 0 条回复

富士康再次因为其用工制度被推上风口浪尖。3月30日凌晨,美国非营利机构公平劳工协会(Fair Labor Association,以下简称FLA)发布报告称,苹果供应商富士康存在违反劳工权利的行为,如加班时间过长、拖欠工资以及薪酬不足以满足工人的基本生活费用等。同一天,由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地区20所高校参与的《2012年度“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报告》(以下简称《调研报告》)也对外发布。

《调研报告》特别指出,一些地方ZF在针对富士康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存在滥用公共资源、以行政命令手段为富士康解决劳动力供应问题的现象,助推职业学校沦为职业中介。在一份2011年12月30日南宁富士康《隆安县进一步做好富士康科技集团劳动用工服务工作方案》的文件中指出,为了“帮助富士康南宁项目缓解劳动用工紧张的问题”,该县成立了副县长牵头,包括各部门和乡镇ZF组成的“隆安县促进富士康南宁项目劳动用工项目劳动用工工作领导小组”。

为完成上级所分配的420人的招工任务,该县将重点放在“校企合作”上,要求“引导学校积极开展短期培训,及早制定招生、培训计划,与企业对接”,并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9月份学校开学期间,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并指定隆安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责任单位。调研组负责人潘毅表示,之所以选择职业学校是因为职业学校隶属于ZF教育行政系统,更加有利于ZF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将招工指标下达至学校并要求其完成。

《调研报告》认为,对于职业学校来说,他们一方面通过向富士康输送学生工而获得不菲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同时也完成了就业指标、兑现了就业承诺。而作为职业学校的学生,他们则基本上必须服从学校的安排,因为他们是以“实习”的名义被送进工厂的。在我们看来,富士康这种依赖地方行政力量半强制招工的行为已经涉嫌垄断,是不公平竞争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