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  发表于 2012-3-12 17:28:58| 2727 次查看 | 5 条回复
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徐汇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天诚会计师事务所生均成本审计确认,我局讨论研究,同意你校自2011年9月1日起学历教育执行如下收费标准:
  一、初中:每生每学期12000元;
  二、高中:每生每学期12500元。
  上述批准的学费属提高收费标准,须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
  法”实行。
  特此批复。
  主题词:物价学费批复
  送: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上海市徐汇区物价局价格管理科
                              2011年4月28印发
今天老师又找我谈心了!
lovejyy  评论于  2012-5-24 20:10:00
看过了怎么能不留个名呢
王科越11111  评论于  2012-5-24 20:10:00
来过看过留个名
汗水一直下,只为咱宝贝!
ciejz  评论于  2012-6-26 22:10:51
随便看看咯~~~
rwyekc  评论于  2012-6-26 23:08:59
今日已报到…
rwyekc  评论于  2012-6-26 23:09:00
我看了我走了